《红与黑》读后感千两百字
1、《红与黑》读后感千两百字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2、《小王子》读后感6年级读后感千两百字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为自己能尽早读到这本书而感到庆幸。《小王子》是一本清澈心灵的书,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
我对简单、干净的故事有种天生的爱好。在诗歌阅读上,我喜欢简短,也许是懒惰的缘故,也许不尽是。简单、留白会少去很多压迫感,会给人静谧如幽谷的感觉。《小王子》的故事简单,文字素淡。我很轻松地就读了两遍,没有丝毫的倦意。童话也许就是对平淡生活的一种恩赐,他让你轻松地阅读,同时在轻松间也给予你一些东西,比如生活的纯真与美好,比如简单与清澈。
故事中的小王子对生活抱着认真的态度,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他的生活,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她是一朵美丽而且非常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生起怀疑,他离开了自己的星星,抛下了玫瑰,开始了自己孤单的旅行。
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比如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但是小王子厌恶着他们的生活,他一路上只是感觉到大人的怪异和不可理喻。
而直到他来到地球,他碰到了小狐狸,并且在小狐狸的要求下驯养了她。她认为,如果小王子驯养了她,她的生活一定会是欢快的。她会辨认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的脚步声会使她躲到地下去,而小王子的脚步声就会像音乐一样让她从洞里走出来。小王子与小狐狸在一起的日子里,小王子懂得了玫瑰的独一无二,并且他开始认为玫瑰驯服了他,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责任。小王子在狐狸那里学会了爱,认识到了他所要追求的东西,他要离开小狐狸去承担他的责任。小狐狸送走了小王子,并且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
小王子最后发现自己无法回去,他在降临地球的地方反复徘徊,并且深深想念着他的花儿。在不能回去的日子里,小王子会望着自己的星星。可是,最终忧伤脆弱的小王子无法忍受想念的痛苦,他要急切地回去,最后他选择了以蛇的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他害怕痛苦,但是他认为这样就能抛下自己笨重的身体回去。最后小王子就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柔软的沙地,连一点声音也没有。
小王子是否回到了自己的家,是否过着快乐幸福的生活,我们不知道,但是我们会在心底祝福,正如小狐狸说的,眼睛是什么也看不到的,应该用心去寻找。在心中,我们能找到小王子和玫瑰的幸福。
《小王子》的故事是哀伤的,一个关于爱情的伤痛。爱得认真并且真诚,痛得切骨而且难以忍受。
小王子的爱情,纯净淡雅,诚恳认真。如果死能够使他回到自己的星星上,如果死能够让他和所爱的人相会,他会义无返顾地选择死去,因为他深沉地爱着她,因为他的心被玫瑰所驯服。他也是这么做的,他轻轻地倒下,正如他无人知晓地来到地球。
梭罗说,人在过着静静的绝望的生活,他是远离人群的,阳光下去找寻一切颓废的根源,一无所获,这是一个落满灰尘的天堂。有幸的是我们的心中还有一个关于小王子的故事,忧伤但美好,小王子的忧伤是因单纯的爱恋;美好,是因为爱恋给人的感动和希望。
因为小王子的故事,我们在静静的生活时,心里有着希望和温存,有着感动和关于驯养的责任。
3、《小王子》读后感6年级读后感千两百字
小王子——一个童话。但是也是一部写给大人的童话;小王子——一个故事,但是也是一个世界上最伤心的故事;小王子——一个寓言,一个孩子可能还无法理解的寓言,告诉我们,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
这是一个童话,平淡的在作者的回忆中慢慢展开的一个记忆。许许多多看似平凡的细节,却埋藏着引人深思的内涵。只能用心去贴近和体会,用自己已经慢慢在变成大人的思想来辨别体味,一点点的找回那种纯净的感受,还有对单纯的思念。
小王子是一个很小的人。他住在一个星球上,一个很小的星球。那里什么都好小好小。包括他所拥有的两个小火山和一朵玫瑰花。那里太小了,所以小王子每天都要早起清理可能长出来的猴面包树苗,因为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只需要三棵小树,也许就会把这个星球的土地全部的霸占。这个星球太小了,小王子只需要向前或者向后走几步,就能看到刚刚出现过的日落或者日出。那里太小了,以至小王子知道,如果他有一头绵羊,他将永远不可能将它丢失。因为,羊能去哪里呢,这里这么的小,它能跑到哪里去呢?
笔者是一个飞行家,他飞机出事后掉落在了沙漠中,然后和小王子邂逅了。他静静的听着小王子说他星球上的那朵玫瑰花,听他说他离开那朵玫瑰之后在许多小星星上流浪,听到他来到地球上,遇到了头狐狸,还有那花园里5000朵和他玫瑰花长得一样的鲜花......
这是一个平实的故事,一个童话。但这仅仅是一个童话吗?它用那么平实的语言,来向你倾诉着一些隐藏在事实背后的东西,那些眼睛看不到的东西。就像小王子所说的:真正重要的东西是看不见的。
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孩子
我们做过孩子。是的。为了一颗丢失的糖果而哭泣,为了一条花裙子而开心的孩子。我们那曾经还是孩子的世界里,太阳不一定是金色的,圆的,月亮可能会睡着,草不一定是绿的,只要愿意,我们可以让它像鲜花一样微笑。
但是我们长大了。
就好象修伯里所说的那样,长大了的我们只关心我们字典里那所谓"重要"的事情,那些跟数字有关的东西——年龄,金钱,成绩。长大了的我们就用着大人的眼睛来看待这个世界了,变成了遵守"规律"的忙碌者。
我们开始体会不到一些细小的快乐,我们开始丧失一些灵敏的感受,我们开始丢掉了自我。我们开始,开始——长大了。
小王子是个小小的忧伤的人儿,柔情善感,让人心疼。他用他旅行的故事,来让我们在他的经历中,又找到了一些曾经的感受,那些曾经的天真与感动。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想象力的翅膀就开始变得嬴弱甚至到了最后,我们完全丧失了它呢?是从什么时候,我们开始仰望星空,却感觉只能看到星星而不是许多善良的眼睛在眨动?是什么时候,我们开始认为天空就是兰色草地就是绿色,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开始以为世界就是它所看到的那个样子,而再没 有多余的思考和想象了呢?
长大了,是么?如果给你选择的权力,不知道是否愿意,再用孩子的心去感受一下,或许可以是绿色的天空。
4、《小王子》读后感6年级读后感千两百字
一个人只有用心灵才能看的真切,重要的东西用肉眼是看不见的。
—— 题记
“所有的大人首先是孩子。”这是我对《小王子》这本书感受最深的一句话。其实,所有的大人首先是孩子,有时候,用小孩子的眼光看世界,我们也会得到不一样的体会。
《小王子》于1943年在纽约出版,它是20世纪流传最广的童话,被译成100多种语言,电影、唱片,甚至纸币上都可以看到本书的影子。出版《小王子》美国学生版的约·米勒说:《小王子》属于这种类型的书……它使孩子和成年人都喜欢。作品所刻意追求并表现出来的想象力、智慧和情感,使各种年龄的读者都能从中找到乐趣和益处,并且随时能够发现新的精神财富。
从埃克絮佩利的《小王子》里面,我们得到的是对自己蒙昧时代的回味和领悟。那时侯,我们对这个世界有自己的看法,所以,我们对大人不理解,我们不理解为什么地理学家为什么不记录花开花谢却宣称只记录永恒的现象,是因为高山从来不换地方,大海几乎从不干涸吗?也不理解大人们为什么要将他们认为最宝贵的东西用数字计算出来,然后存进银行,最宝贵和美好的东西,难道我们不应该及时地享用它吗?为这种领悟,我们不得不付出成长的代价。
小王子是一个超凡脱俗的仙童,他住在一颗只比他大一丁点儿的小行星上。陪伴他的是一朵他非常喜爱的小玫瑰花。但小玫瑰花的虚荣心伤害了小王子对她的感情。小王子告别小行星,开始了遨游太空的旅行。他先后访问了六个行星,各种见闻使他陷入忧伤,他感到大人们荒唐可笑、太不正常。只有在其中一个点灯人的星球上,小王子才找到一个可以作为朋友的人。但点灯人的天地又十分狭小,除了点灯人和他自己,不能容下第二个人。在地理学家的指点下,孤单的小王子来到人类居住的地球。
小王子发现人类缺乏想象力,只知像鹦鹉那样重复别人讲过的话。小王子这时越来越思念自己星球上的那枝小玫瑰。后来,小王子遇到一只小狐狸,小王子用耐心征服了小狐狸,与它结成了亲密的朋友。小狐狸把自己心中的秘密——肉眼看不见事物的本质,只有用心灵才能洞察一切——作为礼物,送给小王子。用这个秘密,小王子在撒哈拉大沙漠与遇险的飞行员一起找到了生命的泉水。最后,小王子在蛇的帮助下离开地球,重新回到他的B612号小行星上。
小王子说,“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某颗星星的花儿,晚上仰望星空便会感到甜蜜,所有的星星上似乎都盛开着花朵。”这就是童年世界如此美好的原因吧!说真的,我们这些相互爱慕或者憎恨的成年人,其实都是在小王子那么大的时候就理解爱情了,因为那时的世界只有一朵花和三座火山,其中一座还是死火山,另外两座活的,也无非是用来热热早点而已。但是成长的过程,就是一个努力地背弃这些理解的过程,当我们彻底遗忘,我们就再也找不出曾经属于自己的那一朵花和另外相同的5000朵之间的差别,也找不到沙漠深处的泉眼,银色铃铛一样的笑声。我们再也没有勇气像小王子那样丢下沉重的肉身重新上路,回到那个一天可以看44次日落的星球。
作品通过这个小王子的经历,阐述了对社会上不同类型的大人的看法和批评,提出了一些发人深思的问题。作者特别借小王子之口赞颂了情谊和友爱,希望人们要发展友情,相互热爱。在作者看来,爱就要像小王子住的星球上的火山一样炽热,爱情就要像小王子那样兢兢业业为玫瑰花铲除恶草。
5、《小王子》读后感6年级读后感千两百字
《小王子》是一篇童话,但那又不是一篇童话。含有人生哲理的《小王子》受到极大的追棒,但一切都藏得很深,很深,对于不爱它的人,这只不过是一本较长的小孩子的自说自话罢了。可是,什么又是爱呢?
在《小王子》中,有很多折射出不凡的人性的片段,但那没有尽头的情绪当中,有哪些是爱呢?
——325号星球上的国王有爱吗?
有人说有,国王爱他自己。但我认为,他仅仅爱自己罢了,这爱太单薄、太可悲,又或者,连这点“爱”都没有,他只是自私自大而已。
——326号星上的虚荣的人有爱吗?
有人说有。他贪恋别人对他的喝彩,用尽一切都要使人说一句赞美的话。但真的爱不应该只是索取,他只是一种飘飘然罢了。
——327号星上爱喝酒的人有爱吗?
有人说有,并指出最显而易见的片段——他不就爱酒嘛!真的吗?还是不信,爱一个景物,首先自身会有十分满足的幸福感,而从他的言行中,读出的却是空虚。他喝酒,是为了消愁;而令他发愁的,是他的酒。这样一遍遍重演,他放不下的,终是酒。他像人群中的很多人,犯了错误,不去正视,在逃避,编织了一个谎言,又要再编织无数谎言,累不累?好,换一种说法,喝酒是一个人喜爱的东西,那即使所有人都认为那是个罪恶,又实在放不下,坚守你认为应该守护的不就对了!为什么要让这些变成一连串的谎言呢?
我一页页读下去,又看见了做生意的人、点灯人、地理学家等等。我没有找到我想要的。
爱,你扑朔迷离,让人在受伤后仍在心中为你留下一片净土。可你到底是什么啊?
再回头,泥泞逐渐被拨开,我看见了许许多多的小角色,毫不显眼,但总给我一份别样的感觉。我看着小王子对它星球上“唯一”一朵玫瑰百般呵护,看着他负气出走,看着画上的《蟒蛇吞大象》,看着狐狸与一片美丽又不可爱的玫瑰花……但爱又是什么?
在故事中,小王子的确很喜欢他的玫瑰花给她捉虫、浇水,满足花的一切要求。在他眼中的玫瑰花有些儿娇气,但又是最特别的。以至于,在“我”贬低了几句后,他反驳了,势要维护那朵玫瑰,后来我才发觉,他对玫瑰花的感情,其实就是爱。爱任何一个事物,都会为爱的事物而着想。小王子在离开花时,早已疏通了、准备好了一切,这种爱就体现在细节中,爱,是一种付出。
因为在乎,在发现花园中的玫瑰极多时,小王子十分生气,因为他爱的花曾告诉他,全世界就只有她一朵玫瑰。不是占有欲,只是因自己最重要的事物竟“欺骗”了自己,恼怒后,剩下的还是疼惜。有种东西,用眼睛看,不如用心感受。他最后有一句话,大体意思是:虽然你们很漂亮,但在我眼里,你们加起来也比不上她一朵,不是其它的什么,只是因为,只有他的那朵玫瑰才是他最爱的。自己爱的,就是最美、最好的。玫瑰其实在某种角度上没有骗小王子,在彼此心中,他们都是独一无二的。
《小王子》让我学会了爱,还有其它的很多很多。你们来看看吧,一定都会被幽默中的道理震憾,然后学会爱,学会以前浪费的东西,然后,一起感受,爱生活,爱别人,爱自己的明天。
6、《小王子》读后感6年级读后感千两百字
实话,我有点害怕谈论这部经典的成人童话.因为它太神秘,太奇妙,似乎我还没有谈论它的资格.我只有感动,读完它的每次,都有想哭的冲动.它实在有让人无法察觉的力量在控制着我们心中伤感的那块区域.它的文字很简单,很朴实,但是它散发出的魅力,我认为却是没有一部书可以企及的.
小王子住在一颗很小的星球上,真的很小:只有两座火山,一朵花,一个小人.挪动椅子就能欣赏日出和日落,三棵小面包树就能霸占所有的空间.但是,小王子很爱他的星球,很爱他的玫瑰花.
但是,小王子还是要走的.临走前,他把星球上的一切都收拾得井井有条,给玫瑰花弄上了一个玻璃罩子.花儿很伤心,小王子也很伤心.
王子开始了他的旅行,遇见了自言自语的国王,爱慕虚荣的男人,醉醺醺的酒鬼,忙的不亦乐乎的商人,辛勤工作的灯夫,不把花儿放在眼中的地理学家……最后,他来到了地球.
小王子遇到了一只等待爱的狐狸,那狐狸说:“驯服我吧.”,小王子不明白什么是“驯服”,那狐狸说――建立关系.
小王子有点明白了.他想起了他的玫瑰花.小王子驯服了自己的玫瑰花,现在,他们已经不能分开了.是彼此的小王子,是彼此的玫瑰花了.
狐狸带着小王子看到了山下的5000朵玫瑰花,个个都是娇滴滴的,个个都芬芳迷人,小王子十分沮丧,因为原来他以为世界上的玫瑰花只有那一朵,自己星球上的那一朵.
……
小王子整整在地球上呆了一年.他要走了.他的毒蛇朋友会帮助他回到他的开始.
小王子倒下了.轻轻的倒下,像一棵树一样,一点声响也没有.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和小王子的倒下一起结束了,悄无声息.小王子的寻找也结束了,寻找什么呢,或许他自己也说不上来.
第一次读它,似懂非懂,只是觉得它是一部很伤感的作品;第二次第三次,我有想哭的感觉,但是却找不到它的力量,能使我们伤心的力量所在;第四次第五次,有点感触,就是下面的东西了.
小王子和他的花冲突是他的命运的转折,因为这次转折,小王子开始了他的追求,追求自己也说不清楚的东西,而当自己发现自己真正的归宿应该还是那个自己的星球的时候,小王子,已经会不去了.他,轻轻地倒下.
小王子在自己的遍历世界的过程中了解到了原来自己从未知道的世界,但是,他却遗失了自己的最美.当他发现,已经来不及.每个人都是一样,当我们开始寻找,就已经失去,而人们却没有珍惜当下,没有珍惜寻找中的每一个现在.
作者描述的小王子追求找寻的过程,恰恰就是我们的每天的生活,就是我们的人生.我们都无法从小王子的定势中解脱,任何人都是这样,而把这样的悖论与这样一个伤感的角色结合,就会让我们更深刻地体会道作者传达出的情感.我们就是小王子.
或许这,就是让我们哭泣的原因吧.我是这样理解的.
我们不知道自己的命运,我们不断的追求.我们都在寻找“遗失的美好”,而忘记了,会成为美好的“现在”.
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遗失了才知道美好.我们都想拥有自己美丽的世界,都想现在未来都是美好的.但是,怎么可能呢?我们不能留住时间,不能让现在成为不朽,但我们可以尽力珍惜现在,尽力珍惜即将随着自己的寻找而流逝的现在.
7、《边城》读后感高三学生读后感千两百字
翠翠,湘西人家再平凡不过的囡娃儿,从文先生笔下的渡船伢。并不缱绻的名姓有着山水汇集的灵气。《边城》读了再读,最忘不掉的,就是翠翠那双水晶样子眼睛,可能再也见不到情郎的眼睛。它到故事最后都是清澈而迟钝的,谁叫山水生养了不懂年少伤痛的她呢?
但我想,再纯净的眼眸,在几十年悲欢后,也会盛满故事罢。或者翠翠等不到几十年,就会像自己那对痴心的父母一样去了。
所以从文先生让笔下翠翠的故事终结在了十六岁。新渡船的故事将要开启,前途迷茫,他把最好的事情都留在了《边城》里。最真的亲情,最大胆的表白,最羞涩的心悸,最深最迷蒙的伤痛,二八少女美不胜收的细腻感情,都是的。小兽一样的淳朴女孩血脉里承继了母亲的痴心,爷爷、大老、二老相继离开后,她可能只会守着渡船,等一个再也不会回来的人归来。她甚至不会想到当初一个戏言的误会,让他们错过了万水千山,甚至失去了最亲爱的人。翠翠的悲剧,归咎起来谁都有错,可意识到的人已经无法弥补了。
曾看到过一句评论:“一个赌约,毁了这样好的一个女孩子。”没错,这的确很不公平。在当年的烟水凤凰那样一个被遗忘的老镇,她不过是一介孤雏,怎敌得过那些简单却又异常落后残酷的习俗呢?爷爷的私自决定与自以为好,是包办的错,可能无心;大老、二老隔天斗歌并都由二老来唱的背地对决,甚至能看作赌气,说白了这与把翠翠当做一件可交换的商品又有何异?翠翠的羞涩无疑又给他们增加了一番扑朔迷离。固然,大老、二老都是边城的好儿郎,我们也不能站在如今所谓道德制高点去看待他们,不过最后苦的还是翠翠。或者说,是那整一代在桎梏中挣扎的农村青年男女。时代已经给了人们自由的机会,但古老边城把机会拦在山水之外了。它的实质是冷酷的,揭露的,又是流动着温情的。起码在第--次阅读的时候,我更多的是陶醉在那个充斥自然与野性交织的秀丽边隅,沉叹于那清新干净文字下的风土人情。
从文先生隐晦而温柔的笔调太真实也太惑人,虚幻的美好就像溺水者眼中折射入水底的曦光。对此他亦在题记中直言:“对于农人与兵士怀了不可言说的温爱。他们是正直的,诚实的,生活有些方面极其伟大,有些方面又极其平凡,性情有些方面极其美丽,有些方面又极其琐碎。”所以他塑造了一只风雨里的渡船,写遍了古老湘西。
我想,正是出于对这片热土的爱,才会情真意切的写下这样的文字吧。他用一只渡船载起了即将风雨飘摇不复宁静的湘西,在这个民族为历史所赶将走向一个不可知命运的时候,从文先生用一种朴素的还灵方式带给我们以一种勇气与信心,送给人们一份纯真的慰藉。
十六岁,可能是翠翠的一辈子,但不会是边城所有年轻人们的一辈子。距离挣脱桎梏的时候不远了,渡船的故事也要翻篇了。我作为一个感动于边城的感动的人,也终于苏醒了。从文先生想要告诉读者的东西,我可能抓住了一些,那同样是每一个人都应该思考的。烟雨迷蒙的边城依旧等待探索,我想,我应该也学到些东西了。
只是,渡船啊,渡船下游的人还会同来吗?
8、《红与黑》名著读后感千字
当我快速读完这本书时,我觉得留给我最深的印象,便是遗憾!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一心想跻身上流社会的人物。他拥有惊人的记忆力和一些才华,当然他也有一副美好的面容。如果他是一个一心只想过安稳日子的人,那他会和同他的阶级一样的人过着平淡但安稳的日子。但他不是,他为自己的地位感到自卑,为什么会是这样呢?于连天生有温柔易感动的心,他也善良,但是他把这些都隐藏起来了,装作冷酷的样子。为跻身与他地位完全不同的阶级里,他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他得时刻注意他的言行,以便伪装自己,明明看不惯身边的人,还装作顺从,而且大部分时间他都失去了自我。时刻怕被上流社会的贵族们藐视。
他对德·瑞那夫人的感情,开始是为了报复那些他厌恶的贵族老爷们,但后来却不知不觉爱上了她。德·瑞那夫人是一个单纯温柔的贵族夫人,她有着天使般的脸庞,她即软弱有坚强,在与于连 后,她受到良心的谴责但有无法拒绝于连,在深深的矛盾中,她因看到小儿子的病情严重而更加自责。她那因爱情与母爱两种感情折磨的心几乎要崩溃了,但当她在于连离开的几个月中无意遇上了他,她由于过渡的激动而晕过去。最后她因为于连而坐牢,他为了能见到他而四处奔波,为了于连她不顾一切。所有的羞却和担心害怕都不复存在了,她变得勇敢,她以前担心的名誉之类的念头烟消云散。当她知道于连被判死刑后,打算和他一起自杀但她疯狂爱着的于连阻止了她的这个可怕的念头。最后当她得知于连被处决,她可在第三天就离开了人世!由此可见他是一个温柔美丽的痴情的女人。我比较同情和佩服她。
我同情于连小时侯的情况,他从来没有得到家庭的温暖。经常受到父亲和两个哥哥的打骂,他周围人因此也轻视他,这对他以后的悲剧发生有一定的影响。我喜欢于连但是不同意他的观点,我喜欢他真实的一面,喜欢他具有的同情心和易感动的心。他能判断是非,但是他没有坚持他本来的意愿办情,我不喜欢玛帝尔德,他太骄傲而藐视比她地位低下的人,他还喜欢挖苦别人。对她这样任性自傲的女人,于连曾为了她痛苦伤心过,后来有耍些手段得到了玛帝尔德的爱情。但在他失去一切之后,他才大彻大悟,才勇敢面对一切,坦然地承认自己的虚伪与野心,悔恨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他因此更加珍惜他真正爱着的德。瑞那夫人。最后于连这令我怜惜的人物在平静的心态下离开了人世,我不能理想于连这种狂妄的心,我喜欢没有野心的他,喜欢他在没有伪装下的俊俏动人的相貌。不喜欢他故作冷漠的表情。
这本着作有两处使我感动:一处,当德·瑞那在教堂看见于连而晕倒,另一处是结局,太不幸了。
9、《红与黑》名著读后感千字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10、《红与黑》读后感百字
阅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我对于19世纪当时的法国人们生活有了一些了解。很多人在看完《红与黑》以后都觉得这是一部思考社会状况的小说,带给人很多关于时代的思考。
《红与黑》主要讲述了一个当时时代的青年人于连一路发展直到灭亡的故事,通过这一个个故事向我们揭示了当时法国的社会现状,带给读者很多思考。《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的人,可是很多对于连的评价是负面的,我想这些评价者恰恰忽略了当时社会的一个背景。
于连平民出身,可是又具备较高文化,担任教师,从而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一步步在追求幸福与荣誉的过程当中呈现不同人生境遇。于连这样的青年至少是一个热血青年,知道奋斗去创造人生精彩,远远比那些上层青年终日只知道奢侈颓废要好得多。然而,于连又是悲剧的',在那样的社会当中,于连这样的孤身奋斗是无济于事的。
读完《红与黑》,我明白了这是一部关于人生的文学作品,作者以他的视角向我们诠释了一份人生存在的真正意义。
11、《红与黑》读后感千两百字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12、《红与黑》高三读后感九百字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像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13、《红铅笔》读后感千两百字
他以为自己已经忘了这个声音,这声音仍然那么亲切。“爸爸,是我……”
合上书,看封面上用特殊闪光片染上色的那支红铅笔,在台灯幽静的白光照射下反着亮光。与封面其它的图画比起来,它是那么耀眼、那么独特,好像真的就是一支魔法铅笔,握住它的那一瞬间,你就成了世界上最特别的孩子……
小说《红铅笔》的主人公申珉浩是个五年级的小男孩,生活总是事事不如意。当某一天,他意外接触到了一支红铅笔。这支红笔改变了他,使写作文就头疼的他成为了写作高手。于是,老师的表扬,同学的赞赏,还有“最佳作文榜”上的亮名与作文大赛的金奖,一下子都成了他的。——可是,红铅笔在为珉浩带来短暂幸福的同时,谎话连篇的作文也将他一步步拉进了痛苦的漩涡……当珉浩发现自己因为太依赖红铅笔而完全失去了自我的时候,终于下定决心毁了它,找回了丢失已久的自己。拥有神奇的力量——这是很多人的梦想。有了它,我就能从差生变为尖子生;有了它,我就能从资质平平变为高贵公主;有了它,我就能从笨蛋变为天才;有了它,我就能无敌、就能完美,甚至能拥有整个世界!——但是……那样优秀、那样完美的人,真的是我吗?那个无所不能、无人能敌的人是真的我吗?是的,也许有了神奇的力量,你会更漂亮、更优异,可那终究不是真实的你。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会为自己的不足而苦恼:假如我的眼睛再大一点、鼻子再高一点就会更漂亮;假如我的手指再细点、脸再圆点就更可爱了;假如我家再富裕点就好了,我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了……但我想说:你们的想法太OUT了!既然是不能改变的现实,这么多的“假如”又有什么用呢?成天幻想是不切实际的',我们为何不坦然面对不算完美的自己呢?这样才是真的完美。——接受无法改变的事实,拒绝虚假的完美。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优点,当然也有缺点。缺点会让我们烦恼,所以我们想让它永远“蒸发”。可是,为什么寄托于神奇的魔法呢?就算魔法能“蒸发”你的缺点,可同时也会“蒸发”你原有的优点,而虚假的优点又会让你感到极度的不安。就拿申珉浩来讲:他的优点是诚实,作文写不好是他的缺点,这个缺点使他总是达不到妈妈的期望,并让他苦恼。借着红铅笔的力量,珉浩成为了写作高手,他的缺点就“蒸发”了。但是,一旦红铅笔的秘密被发现,后果将不堪设想!他开始编造谎言来隐瞒大家——他的优点因此消失。而那种怕被揭穿的不安远远大于了作文写不好的烦恼!
如果,你想变得更好、更优秀,那么请自己努力吧!因为只有真正通过自己努力改正的缺点与不足,缺点才会彻彻底底与你告别并消失,真正优秀的你,心里才会踏实。
朋友,神奇的魔法很厉害,可他会让我们完全迷失自我。依赖于魔法其实就是一种不劳而获的做法。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做真实的自我,保持一颗诚实、正直和积极向上的心!因为只有这样,你才会拥有属于自己的正能量并真正的驾驭起它,让它为你的成长助力!
一个最纯真、最真实的自己,才是最完美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