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的向往心情日记
1、心中的向往心情日记
学校回到家已经是第三天,从今往后我不必作为一个学生的身份加入到社会群体中去了!而是作为一大堆的上班族一员参与社会!现在的我已是一名待业者了!今年的夏天我已经度过了我的大学生活了!
我始终在惦记着的我的曾经的岁月。我还有从大学的浪漫的生活中脱离出来!始终觉得自己还是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中!
六月五号晚上的聚餐,作为我们班最后华丽的告别仪式。餐桌上大家相互举杯,共同祝愿我们的前程。此时的我们早已明了过来今晚,大家将个赴前程,难以再相见。同学们纷纷留下泪充分证明这段缘分的可遇而不可求!原本以为抱头痛哭是电视剧常有的事,但那晚我却流泪了,因为离别的感伤。
还记得金湖的那轮明月,还记得明月下我们坐在荫荫树旁,还记得树旁的我们引吭高歌!这都是青春的岁月啊。那时一切的东西都显得可贵,平日不入眼的教学楼、树、花、草,乃至通往寝室的道路与楼梯!对我来说是那么的珍惜。在仔细的打量这些事物,从它们那里我读出了“离别,陌生,泪水,回忆”。它们是我的这一段时间的见证。
在回寝室的楼梯上,我慢慢沿着每一个台阶一步一步往上走。不时地看看脚下的这些大理石有没有被磨损的痕迹。我从来没有这样仔细的看过它们,而那晚我却痴痴地那样做了!楼梯每天被阿姨打扫得干干净净,往日的尘土更是无处可寻,每个台阶的防滑凹痕依稀可见,找寻不出了曾经的足迹!
总感觉我的心是空荡荡的。说不清缘由的感叹。走在大学的校园里!凝望着这座大学。
军训是大学的第一个仪式,那时的我们懵懂,期待,奋发。记得我们与金湖一起走过了军训的岁月。每天面对着金湖,我们开始军训。而那晚我们以金湖的.月光作为我们对这个学校的最后的记忆!那晚伴着徐徐凉风,坐在草地上倚靠梧桐,同学们兴致高昂。在大家围拢着一起说真心话时,我坐在一旁,静静地守候我的记忆!感谢上苍有个这机会。在酒醒差不多时,我开始整理我的思绪。是的,我应该告别了,告别当初的萌动,告别当初的拥有,告别当初的情不自禁!一切都将离我远去!
有多少次夜晚曾这样地想过!原本以为离别不会有太多的感触,但事实很明白地证明了我的幼稚。每次读古人的离别诗句时,总是缺少了那样的气氛。而今,当我重拾它们时,带给我的是前所未有的感动。一时间我的心仿佛与他们拉近了不少!
实习时,上《送元二使安西》的课文时,自己读诗时也是无病呻吟。而今天我蓦然地读起这首诗时,内心立刻别溶化了!是啊“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让我最后一次看看这个校园吧!从今往后,我已不再是它的孩子了!这里我们见证过它的成长,同时它也见证着我们的成长。当我迈出寝室的门时,我不禁回头望望了——凳子、桌子、床铺。三年啊,我居住过的地方啊,还残留着我的气息,我的笑声,我的梦乡。但今年它将迎来新的主人,不知它会有如何的感想?我好想亲吻一下它,但临行的脚步让我忘了这重要的仪式!将我遗忘吧!也必须将我忘怀。风铃依旧在阳台上随风摇晃!
拿起行李把头潇洒的一甩。屹然绝然地走出去!我怕过多地停留会让我有更多得不舍!还是走吧!迟早要面对的!
2、燃烧心中的梦心情日记
这么多年都过去了,童年的画面历历在目,犹如昨天般的清晰;昨天般的亲近,我一直不承认自己活在童话里,不愿意承认活着梦境中
回忆是为了忘却过去的故事,回忆是为了纪念起值得纪念的事或人,而我的回忆却我我回到过去,看着以前那么纯真的笑脸,还有那天真的想法,在现在看来,幼稚或着可笑都有它的缘由的,我突然喜欢起以往的一切,也许这就是不愿意长大的原因吧,我个人认为
突然觉得身边的一切是那么美好,当你用心去体会和感受的话,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和理想的,只需要你换换心态和换换心情就可以得到新的感觉,而我此时却讨厌这种新的感觉,毕竟,美好的东西总有存在另一种伤心的往事,尽管这往事过去好几年了,可我还是把它记住了。
人的一生要经历太多的东西了,面对与接受常常带着无奈和悲伤;勇气与信任总会带来更多的伤害和辛酸。也许吧,本来就是这样的一个事实,何必去在意那么多呢,接受一切的安排和面对无奈的选择也许才会让自己好受一点,可心往往背叛自己的思想。所以,痛苦油然而生^
当你失去一些本来拥有的东西后,生活就稍息变化,打乱心情的同时也在打乱生活,当然 ,生活不能那么顺,大风大浪才能显示自己的本事和生命的珍惜,我若是一只鸟,我愿意飞过海洋;尽管我会因此丧失了生命;我若是一棵高山上的树,我愿意遮挡所有的.风雨和焰火,尽管得到别人的赞扬和同情;我是一个人,我热爱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我会在生活中受伤,但是这是成长中的考验,也许会失去点什么;也许这本来就不是我能拥有的;也许得不到总是最好的;也许…………
不管明天是否会晴天,都无法阻挡太阳的出现,只是因为云和雾挡住了它的身影,不能因为看不到太阳就高兴不起来,总要试着去改变自己的心态和心情,因为世界总是在变化,总不能因为世界的改变而停止我们的成长,不能因为我们的成长而不去接受事实的存在,尽管我们心在痛。现实便是如此吧!!!
梦总会醒,醒了也就没了,总不能如愿;人会离开,精神还存在,但却不能拥抱;情会断,断了就结束,却无法忘记曾经的爱和痛;心会痛,时间会治疗好伤,却治不好伤痕。
人的一辈子总在做一件事情,那就是活着……
3、心中的释放的心情日记
这世界就是这样的,不是你不想,而是你想也没用的,它不属于你。你的努力也许会让人讨厌,只有彼此喜欢的才是完美的。再多的言语换来的却是空白或是一两字,可知我是多么的没份量。再怎么的想念,就让它到此吧,一切的一切………
让心中的那份眷念释放出来吧,给自己开一户窗,让自己重新获得。。没有放开就没有下一个收获,好好地过自己吧。这是最后一次了。不能让自己再次陷入了。爱与被爱是幸福,不能让它变成痛苦。
让自己走出来吧,你不能再这样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虽然生活也不是很快乐,但不会像现在这样,根本没心情,这怎么行,你要赶快好起来啊。不是我不过努力,而是真的难啊,我也知道要怎么做,可我就是忘不了,我好难受,为什么老天要这样对我呢。我已经是一个丑小鸭了,为什么让我感到一丝温暖,是不是太残忍了,太不公平了。
每次想到我的心就好伤,悄悄落泪了好几次了。我知道这不对,可我抑制不住,它不知不觉就下来了。我现在变成一个好哭鬼了,我记得从我懂事到上高中,我没流几次泪,现在这是怎么了,现在流的还比以前合起来多。是越长大越爱哭吗?这怎么行,不是要越长大越坚强吗?越要懂得面对。我现在觉得学生时代的人很脆弱。
我现在好希望我那时的`我不是傻傻的,或许我现在也不会这样了,说不定我现在就很幸福。傻傻的我,什么都不懂就一直花钱读书到现在,我根本就不喜欢读书吗,可那时的我就一句话,让我不知变成了另一个人,烦恼包围我。而我现在都没给我的亲人什么。我只会说,我会尽力的。其实我根本就没努力,而是在虚度自己的时间。我现在好有冲动要离开学校,可我姐说:“你都读到现在了,就剩一年了。”是的,就一年我也要走到社会,可我这样的人真的会过得好的吗?我对不起我的爸妈姐姐,是他们我才能在这里,可我就是不懂得珍惜。我知道,他们虽然没说,但他们也很希望我有些成绩吧。可是我……真的很没用,只会想那些有的没的,就是不懂得努力……
越想越伤,我要重新站起来。感觉我身边的亲人,幸福背后都有自己的苦衷,好像没有一个真的很幸福,这到底是怎么了,谁能来开导开导我呢。我现在很乱,不知道要怎么办?不知道我该何去何从……
4、我心中的狼的心情日记
说自己心中的狼有点大言不惭,因为我跟狼根本就不熟,熟悉它只是因为哈萨克老人代代相传的故事及一本《狼图腾》。
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中国的童话中,狼都是凶残狡猾的角色。尤其是在《小红帽》中,年幼的我曾深深地痛恨过狼,它是那么的可恶,吃了小红帽的外婆,它太狡猾了!
后来有机会去了大草原,多少个夜晚我依偎在爷爷的怀抱里,听一个又一个他年轻时与狼共舞的片段。他说起,如果有一天,狼没有了,羊、马、牛、人等一切都将无法生存。我们与狼就像站在天平两端,可能不会平衡,偶尔还会倾斜。但如果有一天其中一方消失了,另一方也将坠落。年幼的我尚不知这浅显的话语中蕴涵着游牧民族千百年来总结的真理生态平衡,只是隐隐地觉得狼没那么坏吧!
后来看了《狼图腾》那本书 ,才真正理解了狼。狼是一种尊贵、聪明的动
物,在草原的生态平衡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狩猎,将羊群控制在草原可以承受的范围中,而人们杀狼,将羊群控制在不至于灭亡的'范围中。于是千百年来,人与狼和平共处,相安无事。游牧民族相信狼是上天派来的使者,管理人畜,我想狼其实也是一种有生存价值的动物啊!
《狼图腾》中还讲到狼群是十分团结的。狩猎前它们分工明确,狩猎时它们
迅速敏捷,狩猎后它们分食物更加井然有序。我想我所熟悉的游牧民族,他们也是谦和礼让而骁勇善战的,他们很善于听取长者的建议,至于团结,我可以自豪地说哈萨克族几百年的历史中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乞丐。只要有孤子孤女,大家总是共同抚养。爷爷告诉我:“任何一个民族都有其品性相似的动物,而马和狼是我们哈萨克族的朋友。”我知道,狼身上有着某些人类缺乏的闪光点。
这就是我心中的狼天之骄子,游牧民族的图腾,我们应该真心地理解和钦佩的可爱的动物。
5、心中的好人心情日记
佳节来临,心中的一位好人时时在眼前浮现,他的慈善之举、奉献之举让人赞叹,他为人的品质令人敬佩。
他做过会计、当过村支部书记,一项项业绩记载了昨天的辉煌,一个个脚印刻下他走过的艰难历程。他算得上是德高望重,虽然他的学历、资历、身份并非胜人一筹,但他的`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却让无数人信服。他谦和、谨慎、踏实、刻苦,他靠一本一本读书,一点一点做事,一个一个总结,成为发展的弄潮儿。八十年代他率先创办了家庭图书室,让周围农民读书有去处、学习有阵地,在他的图书室的影响下,一个个小康户应运而生。
他是一位慈善之人,在黄海这片辽阔的海域上他开辟了新的天地,那里成了他施展才能的舞台,海产品养殖让他致富了、发家了,但他却把共产党员的义务、职责放在心上,多为社会创财富、多为社会作贡献成了他的追求。每年新春佳节来临,他就会出现在敬老院、五保户的门前,送去节日礼品,送上温暖祝福。他常言:寸心欲报三春晖。“月新”伴随着他的慈善行动已是家喻户晓。一笔笔慈善捐助、一件件慈善物品诠释着月新公司的慈善之举,更体现了中华传统美德。
他是一位奉献之人,他默默地奉献,却不图任何回报,不管是谁,只要有难事,他总会毫不犹豫,慷慨解囊,献上自己真挚的情、无私的爱。这些年他累计捐助30多万元,书写了慈善新的篇章。
好人一生平安,我敬佩心中的这位好人。
6、怜儿心中甜心情日记
儿子要求我晚上早睡——起码在11点以前,可我的习惯是在凌晨后,他有些恼火:“你身体不好,怎么还那样犟,睡晚了不好!睡!”这些天晚上,11点多,他就不容我多说给我关电脑,不过宽容我可以在床上再看一会书,他说这也比坐在电脑前受强光刺激好些。想想他也是为我好,也只好无言听之。
但昨晚,躺在床上,想起自己来美国一个多月了,签证的时间已过去多半,就快要和孩子分开了,心里又有些酸酸的。想想这想想那,哪还有睡意,于是打开灯偷偷看书。因睡晚了,我就把手机调整了闹铃——现在这是我手机的唯一功能。我调到九点,其实是美国冬令时的.八点。
早上起来,第一件事是拉开窗帘看天气,雨已不下,但到处湿漉漉的,天空依然浓云密布。烧好开水给儿子冲了蜂蜜茶,然后烧好燕麦绿豆仁稀饭,用鸡蛋和面放些葱花、盐,稀稀的面糊,给他煎了几个鸡蛋饼,炒了个辣椒土豆丝,放了些醋,酸酸的很好吃。孩子几乎是一口一个小饼,一连吃了四五个,喝了一大碗稀饭,吃了很多菜,见他吃得香甜的样子,我很高兴。怕我吃的碳水化合物多,他用面包片卷了些花生酱,上面放一张奶酪让我吃。他也给我买了些干果让我当零食。这些日子因为有儿子监督,我自觉瘦了呢。
吃过早饭,儿子要去学校了。他说:“带你去学校吧。”觉得昨天风很大,又下了一天雨,怕冷,我赶紧穿上棉袄,儿子说,今天要暖呢,别穿这么多。我不以为然。每天跟他的车去他们学校,这是儿子为我安排的锻炼内容:他带我去学校,我在学校绕一会,然后走回来,大概要个把小时。
到了学校,儿子去了实验室,临分手依然是:“到家来个电话呗!”“我又不是找不到家,打什么电话。”我抢白他。他笑着,无奈地摊摊手:“随你吧!但我希望!”
我在儿子的校园里散步。刚下过雨,空气真清新,我精神顿时抖擞起来。不过,穿着棉袄,确实感觉有点热了。我感觉气温得在摄氏10度以上。儿子的话又准了。
7、心中那一轮永恒的明月心情日记
很小的时候,身在新疆的我看着天上弯弯的月亮,幻想着:那远在天边的玩意儿会不会有一天掉下来,掉到我家的菜园里,我就趁机把它捡起来,挂在耳朵上,当耳环。
我把这个奇怪的想法告诉了龙龙,隔壁家的小伙伴,他很赞同。他说:“你戴月亮耳环,忒亮啦!”于是,在每个有月亮的夜里我们都会去院子里看那忽胖忽瘦,时弯时圆的月亮,那月亮总是在天上对着我们微笑,很有耐心的样子,可是整整等了一年,月亮仍旧高挂在天上,没有要掉下来的打算。
后来,大人告诉我们,那是一个遥远的星球,只有很少的身体极其健硕的人曾经到过那里,并且都不能久留。关于这个美丽的星球,有许多动人的故事和传说,关于嫦娥,关于玉兔,关于桂树,关于吴刚……于是我和龙龙就在听故事的夜晚了解了这世界上很美丽的东西往往离我们很遥远,或许终其一生也可望而不可即。虽然我们奇怪的想法幻灭了,但对月亮的兴趣却一天天浓厚起来。
因为月亮,爱乌及屋,我们喜欢了与月亮有关的所有诗词,从《静夜思》开始,床前的明月光夜夜都来入梦,思乡的情怀也朦胧地在形成,龙龙是上海人,祖辈都在上海行医,开中药铺。我的爷爷奶奶住在四川,在那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的大山里。我们常常会对着月亮想上海是怎样的?四川是怎样的?当时年幼,我们都未曾回过父辈的故乡。
我们终于知道父辈支边的.时间不会太久,他们终会回到自己的家乡,我们也会在小学毕业后面临分别,他随父母回上海,我随父母回四川。
这一别,从此音信渺渺;这一别,从此山隔水长。
一个人一生中可以认识无数的人,可以结交无数的朋友,可是很难忘却童年时的伙伴。他的样子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每当想起童年往事就会想起童年时皎洁的月亮:那么亮,那么弯,那么圆,那么远!
月亮,升起在天上;友情铭记在心间;故乡的概念在我的心里发生了一些变化,那些生活在北国的日子随着年岁的增长,变成了我记忆中的一个永恒的故乡。
滋养了我心灵的明月曾经照过古人,曾经照过秦关,曾经照过人烟稀少的荒漠,曾经照过征夫游子失眠的木枕,曾经照过离人晶莹的泪花。
“共看明月应垂泪,一夜乡心五处同”的诗句从白居易的笔下流淌而出,“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词句从苏东坡的笔端潇洒而来,月亮啊,你抚慰了多少人间的忧伤;月亮啊,你寄托了多少感情的牵挂!
今天,当我和老公孩子一起在夜风习习的空港广场看月亮的时候,六岁的女儿再次背诵了一首永远流传的唐诗《静夜思》,“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她稚嫩的声音在夜风里飘得很远,我给女儿讲了我小时候对月亮的种种奇怪的幻想,还有龙龙的故事。女儿听得入神,很好奇自己的妈妈原来小的时候,也那么有趣和遐想哦!
时光荏苒,当年看月亮的小女孩如今已经拥有了一个活泼好动爱幻想的女儿,当年看月亮的小男孩如今一定为人父很久了吧?他一定会经常带着自己的小孩在那遥远地地方看看天上的明月,遥想从前的趣事,难忘却不可重回的好时光。
月亮啊,你照在家乡也照在边关;你照着我的童年也照着我的中年;你照着孩子的今天也照着孩子的明天;你照着父母的现在,也照着父母的从前!你缺了又圆了,你圆了又缺了,你不断地轮回着,我们每个人就在这轮回中,从幼年到青年到中年到老年,从此地到彼地,从故乡到他乡。
月亮啊,你会记得我小时的目光吗?那么地好奇,那么地幻想,那么地渴望,渴望你掉下来,成为我晶莹的耳环。今天,我没有了幻想,只有深深地敬畏。
每每读到张若虚的句子“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江流宛转绕芳甸,月照花林皆似霰;空里流霜不觉飞,汀上白沙看不见。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望相似。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白云一片去悠悠,青枫浦上不胜愁。谁家今夜扁舟子?何处相思明月楼?”我都会唏嘘不已,是啊,谁能战胜时间?没有什么能在时间的长河里经久不息,终于再次明白:这世界上很美丽的东西终究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不可触及。当童年和与童年有关的一切人、事、物远去了,消失了,它就是心中永恒的明月永恒的美丽,但昨日无法再现。
月亮啊,在你的面前,在时间的面前,我懂得了生命的多情和美丽。
8、我所向往的婚礼心情日记
可能我的确是吉普赛人的后裔,身体里流淌着这个民族的血液,所以我的天性与他(她)们一脉相承:野性、桀傲不驯。
我总是向往着一见钟情,然后跟着爱人浪迹天涯。对我来说,爱情才是实质,婚姻不过是个形式。
话虽这么说,我当然还是像天底下所有的傻姑娘一样,希望有人向我恳求:嫁给我吧!没有你我活不下去。
我因此被打动了,于是收起一切幻想,决定嫁给他,做一对与常人无异的匹夫匹妇——毕竟,男人对女人爱的.最高形式,就是向她求婚。
于是,《婚礼进行曲》高奏。
但是,我不会弄得油头粉面,穿上不中不西不伦不类的婚纱,将大红灯笼高高挂起,广设华筵,大飨宾客,让自己像只猩猩一样地嘻笑着,像只八哥一样不停地说着好听的话,应付着四面八方,以致疲惫不堪;然后,等着被捉弄,被当众出洋相,被闹洞房……天哪,简直不愿再想下去了。
我更不会步入教堂,因为我讨厌一切繁文褥节,蔑视一切虚假神圣。“你爱这个女人吗?愿意娶她为妻子吗?”“你爱这个男人吗?愿意嫁他为丈夫吗?”每次听到教堂里的牧师这样问新郎新娘,我就会逃之夭夭。这是什么话?!一桩婚姻的缔结,不管是出于爱也好,别的原因也罢,到了这个份上,难道还说“不爱”、“不愿”?想当初,查尔斯王子在教堂里也是煞有介事地说“爱”、“愿意”来着,结果出了教堂就溜到卡米拉身边,真是既然如此,何必当初!对于明知是戏,还要把它做足做好,我可没那个表演功夫;而如果我与对方很相爱,我非他不嫁,他非我不娶,也实在用不着牧师在一旁多嘴多舌。
我多次憧憬过这样的婚礼:携夫君奔往一望无际的苍茫大草原,在那儿,只有我们两个人:一个男人与一女人。我们以天做被,以地当床,让月亮做我们的证婚人,星星做我们的伴娘伴郎,我们就这样向全世界宣布:爱情是洪水,是猛兽,是刹那,也是永恒!
9、拾起心中的伤痛心情日记
前年,祖母在医院住院时,认识了一位老师,她得的病是癌症。“癌症”在我大脑里很可怕,而且是觉得没有几个人能真正的从这种病中走出来。令我钦佩的是,她的心理素质很高,为人很乐观,癌症不仅得到了控制而且也无大碍出院了。我们都为她高兴,也认为祖母能很快地好起来。
事情总是和命运合起伙来捉弄渴望得到安宁幸福的人。祖母去世了,伤痛折磨得我喘不过气,我永远忘不了祖母艰难的呼吸,最后她却在泪水中停止了生命。祖母病得很重,可是医院的大夫却在最好的`治疗期查不出毛病。医生是救人的天使,但此时他们似乎却变成了害人的魔鬼。我不停地在心里抱怨着,回想着曾经和祖母在一起的日子。
老天好像故意跟我开了一个玩笑,我的病也接踵而来了。同样那些所谓“妙手回春”的医生耽误了我的最佳治疗。我被烧出了肺炎,母亲为我劳累而憔悴,我看到了,我很痛。
旧病刚好,新病接着好像坐飞机航运来的。我只要运动快了,受惊吓了,我的心脏就会有一种难以忍受的疼痛,看到家人的满脸惆怅,我很痛。
有人说过:只有经历地狱般的磨难,才能炼出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世间的绝唱!尽管伤痛很难受,考验着一个人的坚强意志,可是无论何时,我都要坚持自己的选择!哪怕要经过更多的风吹雨打,以至于翅膀折断,我也要自信、顽强地无翼而翔。
10、心中那件最美的新衣心情日记
人的一生有许多个回忆。在我的记忆中就有一件冲刷不掉的事儿——“让新衣”。
那是在70年代初,也就是在我七八岁的时候,爸爸出差去上海回来时,给我和我姐各买了两件特别漂亮的新衣服。我的一件是桔红色的大条绒、大翻领、斜插兜、两排有机玻璃扣;另一件是绿黑格、圆翻领,在领边、月牙兜边等处都镶嵌着花边的那种。在当时开发建设的林区,人们衣着的主色调几乎是黑、灰、蓝,小孩子的衣裤也大都是小平文布料的,而且颜色单一,样式简单。爸爸给我们买来的`新衣无论是在款式、做工和颜色上,都是当时大上海最新款式的。隔壁邻居齐大娘就是当时的见证者。
齐大娘是我家的常客,人好手巧,我家姐弟几个过年的新衣都是她给量身裁剪缝纫的,她家也有比我小两岁的小妹。当她看到我的新衣时也是爱不释手,说从没看到过这么漂亮的衣服,真后悔当时没让我爸捎回一件。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我毫不犹豫地把那件最漂亮也是我最喜欢的桔红色新衣让给她家小妹,一时间还被人们传为佳话。
一晃三十几年的时间过去了。如今我们林区人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大人小孩的服装种类齐全、花样繁多,男女老少的衣着也不比大城市里的人差了。这么多年虽然我也穿了不少新衣,但唯独这件桔红色的新衣,一直是我眼中最漂亮的新衣,虽然它穿在别人的身上,却永远美在了我的心里。它不但让我时常想起爸爸妈妈对我们的慈爱,而且还让我从小就体会到了因“礼让”所带来的“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的深刻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