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读书心得

2023-08-14 12:33:46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读书心得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读书心得

1、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读书心得

“在那永劫回归的世界里,无法承认的责任重荷,沉沉压着我们的每一个行动……如果永劫回归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我们的生活就能以其全部辉煌的轻松,来与之抗衡。”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一书的开篇,作者就将我们引入了一个“轻”的世界,一个没有存在感的痛苦的空间。在一次没有任何意义的人生旅行中,我们不断妄图证明自己的存在,不断希望得到肯定,不断追求着身心的释放,故事便在这种徘徊挣扎中拉开序幕。

曾经也写过关于生命重量的文章,但从未有过读完此书后如此深刻的感受。灵与肉,媚俗与反媚俗,现实与反抗,这是昆德拉笔下的轻重世界。众多现实的无奈掩盖了华丽的辞藻,行文流淌间流露出生命的抉择。正是这样一种文笔,才在我的心中涌起了波澜,久久不能平静。不同于其他作品,昆德拉笔下的轻重世界直指现代社会人类生存的困境——以怎样的方式存在?通览整本小说,都找不到一个明确地答案来解答这个问题,只能用个人的一生来回答。托马斯,特蕾莎,萨宾娜以及弗兰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个体,在无法重演的过去和无法预定的未来,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价值光亮。

在这个故事中,四个人物各自的媚俗与反媚俗游戏贯穿始终。主人翁托马斯拒绝媚俗,然而他却生活在媚俗之中,无法也不能逃脱。在六个偶然事件的推动下,他选择了“非如此不可”,也找到了那个可以与他睡觉生活的女人。婚后的他不能克制自己去欣赏别的女人,他在爱情上是忠贞的,在行为上却是放荡的。 打着性与爱是可以分开的旗号掩饰自己生活在媚俗之中的事实。他因为特蕾莎而变得沉重,在经历了爱人离开后短暂的轻浮后,却又因思念而变得更加沉痛。特蕾莎,一个具有独特而又温柔的女子,一向追求灵与肉的合一,但也被迫相信二者的双重性,最后她的肉体也背叛了她的灵魂。弗兰兹爱萨宾娜爱到疯狂,但他们确实不同的两类人,太多的不一样注定他们不能在一起。他追求刺激,最终也死于刺激。如果是背叛和追求刺激就是反媚俗,那么萨宾娜就是个脱离媚俗而独特的存在。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她才是故事的主角,当特蕾莎,托马斯,弗兰茨,玛丽克洛德,政治家,革命者,都在不断追求着生命之“重”的过程中时,她却用背叛,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在背叛中,她不断抛弃自我,变换角色,将生命之“重”的意义抛在脑后。在不断的背叛后,最终发现她得到的只是一场虚空,是“一切背叛的终极”。她一直朝着相反的方向走着,最终在一片寂寞和恐惧中走向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个世界存在的基础恰恰是轮回的不存在,生活无法预演,我们既不能把它与我们以前的生活相比较,也无法使他完美之后再来度过,生命之流只能在偶然性的大地上泛滥,人们肆意的生活,获得了漂浮在半空中的快感,可是,“重”就真的悲惨,“轻”就真的美丽吗?

每个人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当人们厌恶自己身上的种.种负担、责任,而深感沉重时,总是向往着如果没有这些重负,生活该是多么轻松快乐、逍遥自在。可是当这些真正消失的瞬间,却又往往无所是从,不知如何是好。感觉自己轻如鸿毛,没有约束,但也没有归宿。人生为何如此无奈,想摆脱种.种生活之 “重”的困扰,但又不能承受摆脱困扰后的失重之“轻”,在这个永劫回归的生命中重复,再重复。

回望自身,我们也可以看到自己生命中那轻重交织的印痕。有时候会会被琐碎的工作压得喘不过气来,就会一味地想要逃脱,什么都不做。但当我真正放下手中的一切得到了“轻”时,却又沉痛不已。满脑子都是忙不完的工作,和做不完的功课。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贪玩的孩子,作业还没有做完就去玩耍了,其实他的内心比坐在那里完成作业还要痛苦,背着背包玩耍,怎么会放轻松呢?所以,当我意识到自己的颓废时,我选择了继续回到繁忙而又紧张的生活中,虽然这种日子过得有些累、略带疲倦,但是也特别充实。这也许就是痛并快乐着的道理吧。我们的“向上精神”本源于愚昧,我们的“进取心”来自无知,而盲目的进取心又至少给了人生一个“重量”的感觉,使人生似乎有了叫做“意义”和“满足”的东西。而人生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两样很难得到的东西而变得有价值与趣味。

也曾问过自己,如果时光倒流到某一刻,我会不会重新选择?会不会重新考虑是否要忍受着生命之“重”而不是追寻一时的“轻”。也许在那一刻我会做出了另一种选择。如同主人翁托马斯所说,如果人又两条生命,那么他可以选择一条生命去爱特蕾莎,而另一条不去爱特蕾莎,然后确定哪样的生活才能让他更快乐。然而人生注定是一条一往无前的道路,当我踏上征程时,就没有后悔的余地了,无论走什么路都是一种抉择、一种考验。在选择了a之后,就无法选择b,这是人生游戏的规则,一个谁也不能摆脱的规则。就像朱德庸说过“幸福分成两种,一种是看的见的幸福,一种是看不见的幸福,前者是物质的感观,后者是精神的感受。你选择了何种幸福,就决定了哪一种人生。”

故事的最后,意外的结局令人发指。托马斯和特丽莎在一片安逸享乐中死于车祸,弗兰兹死于一次戏剧性的游行,而萨宾娜在远离家乡的美国孤独的居住着,只有她寂寞的活着。这几位年轻人“追求”与反“追求”的矛盾,道出了人生本身的荒谬与悖论:每个人都有生活的目的和理由,但每个目的都有本身的空虚,追求爱情时怨恨多于欢乐,追求名誉像水中月镜中花一样遥不可及,追求钱财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透过种.种幻觉,这些人所有追求的一切最终都化为乌有,这与现实却略显矛盾了。我们每天都在追求着,拼搏着,努力着,最后追求的结果却是一场空。那些为着庸俗的目的而挣扎的平庸的生命,为了功名、金钱、娇妻、儿孙,终生忙碌、义无返顾,到头来一切都是虚无,一切都是空幻!那我们何必还要拼命追求生命之重呢?不过话虽如此,生活还是要面向阳光的,最美的不是追求了什么,追求到了什么,而是追求中得到了什么。故事中的每个人物也正是因为追求而美丽,因为那种不求结果的追求而不惜一切代价。事实上,我们仍然在忙碌,仍然在追求,奋斗的脚步永不停止。就像如果不去耕耘,不去播种,再肥的沃土也长不出庄稼;不去奋斗,不去创造,再美的青春也结不出硕果。

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在于过程,在追求的过程中有了幸福感和满足感,得到了自身的价值。也许,这已经足够了,何必在乎其终极意义上的得与失呢?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再来生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

所以,不管怎样还是要勇敢面对生命之“重”,而不是避“重”就“轻”。相信只有沉重的生活才有质量,凡是我们所经历的,都是我们所能承受的。

人生就是一个异乡者的旅行,道路各有不同,但这终究不能改变我们证明自己来过的信念,我们希望在这里留下足迹,无论是在媚俗中追求生命之“重”,还是在沉重中追求生命之“轻”,对于人也好,对于世界也好。生命实在是有太多的东西需要我们去努力,只有在激流中拼命挣扎才能够活命。轻与重,徘徊其间,蓦然回首,有几个人能够看清自己走过的路呢?又有几个人能记住沿途的风景呢?

人生如潮汐,来了,去了;人生如漏斗,得了,失了。路漫漫,极其修远,我愿用毕生经历,在轻重之间求索灿烂的人生。

2、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书心得总结

翻开这本书的第一章,我以为这是一本高深莫测的哲学探讨书,讲述着永恒轮回的秘密。然而当我看到第三章,我又心想这是一本描写关于男女之爱的书。其实知道后来才发现,这本昆德拉的杰作就像是一个硕大的迷宫。你也许很久都找不到一个入口,因为摆在你眼前的入口太多了,多到你不知道该从哪进去;而你一旦进入这个迷宫,里面又是如此地吸引眼球,以至于使你绝不甘心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的路走出迷宫;当你一转头,你就迷失在里面出不来了,因为有太多的东西需要吸收和理解。

一次就是从来没有。这是一句贯穿于全文的话。主人公在生活中碰到了种.种问题需要做决定:决定是否要背着妻子和自己已经爱上的女子在一起;决定是否应该告诉妻子;决定是否写自我批评的声明或在早已拟好的声明上签字等等。但是“人只能活一回,我们无法验证决定的对错,因为,在任何情况下,我们只能做一个决定。上天不会赋予我们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生命以供比较不同的决定。”但不管做什么样的决定,我们都没办法去比较,只能是做出假设。只是做了决定,就不要再后悔了。因为我们生活在一张不是草图的历史中。

永恒轮回。所以接着这个话题,作者提出的观点是永恒轮回之说。如果有朝一日,我们曾经历过的将无数次地重现。那么这个永恒轮回的世界就是尼采说的“最沉重的负担”。可以想象,当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一画面不断在眼前重现的时候,生命不就变得沉重得不能再沉重了吗?那么这时,我们的生活就展现得轻盈灿烂。我不得不赞叹作者的思辨能力,轻与重的区别大概也就在于此了吧。

自由。当萨比娜离弗兰茨而去之后,当托马斯这个医院最优秀的医生离开医院而去擦窗的时候,他们都获得了自由,尽管这种自由是来自于一种他们从未想到的方式。但这种自由真的能给他们带来快乐吗?作者说“当负担完全缺失,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他们就是进入了“轻”的境界中,这不但是没有了负担,内心也会变得空虚了。

偶然。另一方面,特雷莎选择的应该是相对较“重”的生活。她与托马斯的相遇来源于6个偶然。所以托马斯也曾质疑他们的关系是否真的'这么的认真。然而特雷莎有她唯一的武器——“忠贞”。她经常做噩梦,这些噩梦源自于她对托马斯缺乏安全感,总是不信任他。而托马斯也因为这些噩梦逐渐被特雷莎的爱束缚。但总之特雷莎用她的实实在在的爱得到了托马斯。我们也不能因此说选择“重”就是好的,正如后来特雷莎自己反省的那样:“为了证实他是否爱她,以至于把托马斯拖到这个地步:头发花白,精疲力竭,指头僵直,再也握不住外科医生的手术刀了。”

平衡。所以这就是我认为的作者所要给出的结论。我们到底是应该选择重还是轻?我认为是平衡。过于轻则浮于空中太虚无而不可及;过于重则沉于大地太实在而不自由。我们应该学会去过一种实在而内心自由舒适的生活,也就不必非得通过永恒轮回来验证每个决定对与否了。

总之,这个寒假,我置身于这个大迷宫中。然而我离完全看遍这个迷宫还差得远。它值得用一辈子去细细体味。

3、高中生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读书心得大全

刚拿到这本书,看到这样的书名,心想:这里到底承载了作者怎样的思想。

开篇是《轻与重》,我想一个人生命的轻还是中重,和他的人生观、价值观有很大的联系吧。不管我们的生命是不是永恒轮回(因为这个问题会让人陷入窘境),我们应该做的是关注当下:everyony expeced a bright future,but what the futur life will hold for him is depend much on what he does today.生命的真谛不是我们身上贴了多少标签,而是自己内心的满足与轻松。有时改变人一生的就是一念之差,也行脚踏实地比较安全吧,过山车的落差带来的感觉是刺激,但完了以后也会感到失落。就像托马斯,也许他很感受自己生命的过程,但最终还是归于平淡或是注定孤独。一生都在寻找新的刺激,每天都要编好多谎言,一会儿骗情人,一会儿哄妻子,我觉得这样的生活也是很累的。最后骗的还是自己吧,虽然特蕾莎和他死在一起,但特蕾莎是可怜的,这一生用全部精力爱托马斯得到的只是他的躯壳。也许在享受生命的过程中托马斯感觉飘起来了,但我想在他最后闭眼的瞬间他并不快乐,而是悲伤,自己一生最大的成就难道就是睡了多少女人吗?这难道真是自己想要的吗?当他给别人说200多个的时候也许自己是自豪的,希望看到别人羡慕的眼光。但当他面对死亡时也许还有太多的不舍,不舍的不舍那些情人,而是自己的生命,自己存在的价值还没有看到,眼角或许有一两滴心酸之泪吧,看到生命的历程竟被自己这么亵渎。

《灵与肉》,托马斯每天都在寻求肉体的快感,却忽视了灵魂的价值。在这里面我更喜欢萨比娜,她也是很爱托马斯的,也知道托马斯的不忠与浪荡,所以最终她选择了离开,寻找新的生活。而且还有自己的艺术陪伴,她把自己的开心、失落、惆怅寄托在画上,虽然她在感情上遭遇失败但她在自己的画作上还是能看到一些希望,得到安抚。她更爱自己的灵魂吧,在这片领域她是骄傲而且自信的。我想正因为如此,弗兰茨才会那么爱她,因为只有弗兰茨看到了她的灵魂之美。我认为真正的爱情并不是身体的重叠而是灵魂的交融。荧屏上有无数的爱情让我们感动,因为他们都是坦诚的以自己最大的力量爱着对方,但并不是多么美丽的辞藻表达海誓山盟,而是切实可见的行动和充满爱意的眼神。当他们面对死亡时都是毫不思考的保护对方,而不是想托马斯只为满足自己的私欲,把她们都当成了工具而不是爱人。但特蕾莎为什么最终还是愿意和他在一起,我是不明白的。如果一个男的对女的说:我爱你,女的说:对不起,我已有男朋友了。难道继续说:我知道,但我依然爱你。此时人们会说好痴情的男人。而如果是一个女的对男的说:我爱你,男的说:我已经有女朋友了。女的继续说:我依然爱你。人们就会说不要脸的小三。为啥世界对待男女这样不公平。正因为这样肯定特蕾莎觉得是可以原谅的,因为这是被世界默认的。但世界虽然默认,你也有自己的思想,你可以反抗,可以拒绝,可以say good bye.与其独守空房浪费青春还不如做点有意义的事,只为不虚度自己的生命。因为你不是为他而生,你也有自己存在的价值,而且应该实现自己的价值。由此看来,特蕾莎的悲剧也不全是托马斯造成的,最大的原因还在自己,因为不会把握自己的命运。只是听天由命,也是最大的绝望吧。无耐!

也许养了卡列林是她最正确的选择,至少在无数黑夜身边还有伴侣。为什么有这么的人喜欢小狗,因为他们最为忠实,不会背叛直到自己生命结束为止。

4、高中生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读书心得大全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捷克著名作家米兰?昆德拉的代表作。 第一次读它的时候,居然深感不安和迷惑――那是一部意象繁复的作品,字里行间闪烁着许多“不解之辞”――我的理解力居然很难渡过它艰深晦涩的语意之河。这是一部难于读懂的书!

怀着自我挑战的心理,今年暑假又认认真真地把它重读了一遍。重读此书,却给了我完全不同的感受――好像我从来就未曾读过一样!那是一座感性与理性纵横交织起来的神秘幽深的城堡,看似简单的爱情故事,蕴含着丰富的哲理思辨,闪烁着耀眼的思想的光芒。作者用讥讽幽默而冷静的笔调,剖开人类生命的外衣, 探索灵魂的秘密,揭开人性深处隐秘的真相,展示了社会动荡和命运沉浮的人生图景,揭露了人类“媚俗”的天性。读罢掩卷,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现代主义的三维立体图画:破败的城市、游行的人群、缠绵的肉体、忧伤的眼神……这一切杂乱地交织重叠成灰色的梦境,而这一切梦境的背后,则隐约可见无比温馨静谧的遥远的山村图景,那里斜阳暖暖,牧歌悠然。

这的确是一部值得反复读的作品。它就像一株枝繁叶茂的大树,以我浅陋的理解和愚拙的笔触,如果勉强能触摸到它的三两片辉煌的树叶,也算很侥幸的了!

一、轻重之间

“如果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钟得以无限重复,我们就会像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一样被钉死在永恒上。这一想法是残酷的。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这就是尼采说永恒轮回的想法是最沉重的负担的缘故吧。

作家在小说开头第一章 ,便以一个哲学家高深莫测的姿态,抛出了尼采的“永恒轮回”说,并以大段的哲理思辨使我不得不陷入关于重和轻的凝重思索。

“重便真的残酷,而轻便是真的美丽?”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就变得自由而没有任何意义。

那么,到底该选择什么?重还是轻?”

是的,究竟该选择什么?重还是轻?直到小说结尾,这个问题依然悬而未决……或许这是个连作家本身也尚未找到答案的人生谜题吧?我只能试图从作品的主人公身上,寻找作者思想的蛛丝马迹。

二、 人物肖像

托马斯――原为布拉格著名的外科医生,生性自由,以交往众多情人为嗜好,同时深爱着特蕾沙。 苏联占领捷克后,携特蕾沙流亡瑞士。后又为了爱情重返布拉格。曾因政治迫害沦为玻璃清洗工,又在环境重压下隐居山村,当了一名卡车司机。他一生漂泊,不断地在生命的重与轻的漩涡中挣扎。最后与特雷莎双双死于车祸。

特蕾莎――一个柔弱,忠诚,纯真,善良的女子,一个不断审视自己灵魂的爱情信徒。原为布拉格附近某小镇乡村酒店的女招待,后为布拉格某新闻图片社的摄影记者,托马斯的妻子。深爱托马斯,不堪承受由于托马斯的不忠带来的嫉妒和痛苦,生活在噩梦和眩晕之中。也是一生漂泊,由小镇来到托马斯的城市布拉格,之后流亡瑞士,在感情的痛苦折磨中离家出走回到祖国,然后和托马斯一道隐居山村,做了一名牧羊女,最后和托马斯一起死于车祸。

萨比娜――布拉格年轻的女艺术家,托马斯的最重要的情人。弗兰次的崇拜对象。思想自由独立,生性叛逆,反对媚俗。她不断地背叛原来的位置:背叛家庭,背叛父母,背叛祖国,背叛爱情,抛弃了深爱她的弗兰次;她不断地叛己所叛,最后到了无可背叛的地步。她的生命无限轻盈,了无分量,没有何牵挂和责任,像漂浮在半空中半真的存在。她不停地流浪,从布拉格流亡到日内瓦,然后到苏黎世,最后到美国和一对喜欢她的画的老年夫妇生活在一起,而不久那对老年夫妇也将离开她到自己的女儿那里去。在无尽的背叛和漂泊中,她感受到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残酷重压,在无限凄凉孤独和忧伤中,渴望着一扇遥远的童话中亮着温馨灯光的窗户。她是四个主人公中唯一存活下来的人,也是最悲惨的命运的牺牲者。

弗兰茨――日内瓦某大学的教授,梦想主义者,英俊健美,思想单纯,崇拜并深爱着萨比娜。曾为了追求萨比娜而离开不爱的妻子,在萨比娜不辞而别之后,他又把年轻的女大学生当做萨比娜的影子,最后为了缥缈的爱情幻想投身到支援柬埔寨的国际医疗队伍的“伟大进军”中。他加入到“伟大进军”的理由也非常富有反讽意味――因为柬埔寨和萨比娜的祖国都是同样遭受被侵占的厄运的国家,他想:如果萨比娜知道他加入到支援柬埔寨的伟大进军,一定会感受到他对她的祖国遥远的支持和同情,她也就会因此而高兴的!当他终于从寄托在“伟大进军”上的爱情梦想中幡然醒悟的时候,却不幸被砸死于偶然的抢劫事件。

三、托马斯——重与轻博弈中的真实存在

“托马斯站在寓所的窗前,茫然地望着对面楼房的墙”。-----他在脑海里回忆着和特蕾莎相识的情景,并反复思忖着:究竟该选择什么?是接受特蕾莎来和她一起生活,背负起爱情之沉重责任,还是继续享受以往的自由轻盈?这是故事一开始作者为我们描述的场景。而且这一场景在小说中意味深长地反复出现了多次。

“人永远不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和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世加以修正”。所以,每当他面临生命中重与轻的抉择的时候,他都会这样茫然无措,犹豫不决。事实上,托马斯短暂的一生的确是在重与轻的抉择和倾轧之中渡过的。他是布拉格的著名的外科医生,原本活得自由洒脱,自从爱上特蕾莎之后,身上便背负起一个女人全部的爱的重量和责任,这重量使他不堪重负,不断地下坠,下坠,像一片空中漂浮着的飞絮被雨水打湿,坠入地面,和大地融为一体。他的生命也因此被赋予了意义。在他的观念里,灵魂和肉体是截然分开的,他追逐众多女性的嗜好丝毫不会损害到他对特蕾沙独特而深刻的爱。一方面,他深爱着特蕾莎,认为特蕾莎是“漂在涂了油脂的篮子里的孩子,偶然漂到了他的床榻之岸”,他对柔弱的特蕾莎有着深刻的同情和“无法表达的爱”。另一方面,他又不肯放弃以往自由不羁交往众多女友的生活方式,不断的背着特蕾莎和其他女友约会。 他生活在特蕾莎因嫉妒无助而产生的痛苦的噩梦的缠绕中,穿梭在谎言和爱情之间, 对自己不忠的内疚,对特蕾莎的同情怜悯以及深刻的爱,交织在一起,形成一股强大的漩涡,把托马斯这叶自由飘荡的轻舟,一次次不断带入命运的深谷。

托马斯追随离家出走的特蕾莎从日内瓦回到祖国,应该是他继流亡瑞士之后命运的一次重大转折,也是他在轻与重之间抉择的最为显著的例证。我在想,如果在特蕾莎出走之后,托马斯没有回布拉格找她,而是留在日内瓦继续“风流”他的“韵事”,享受自由甜美的生命之轻盈,那么他的命运一定会是另一番完全不同的图景。我们也就不会看到小说结尾的悲惨结局了。事实上,当他又一次徘徊在轻与重的十字路口,站在寓所的窗口茫然地望着对面楼房的墙,他内心深处却反复重复着一句贝多芬的乐句:非如此不可!为何“非如此不可”?这可能就是他灵魂深处的声音。在特蕾莎离开他的最初几天,他一个人流浪街头享受自由空间的短暂的甜美,但他无法再去接触任何一个女性,他的脑海里总是浮现出特蕾沙无限悲哀的眼神和痛苦的表情。他在心里感受并放大着特蕾沙的痛苦,他无法摆脱特蕾莎的柔弱对他精神和情感的强大控制,他无法承受离开特蕾莎之后的“生命之轻”。于是,他放弃了轻盈的生活,重新回到祖国,回到了特蕾莎身边――他选择了“重”。

特立独行的托马斯在无限自由轻盈的生命状态下,被一次又一次地拖入命运“重”的泥潭,而这“重”的泥潭,除了他的爱情之责任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根源,那就是强大的无法抗拒无处可逃的 社会动乱和“政治黑暗”。作者似乎在告诉我们,平凡的个人在社会政治的强大漩涡中无异于一只弱小的蚂蚁,个人的生活在无序癫狂的国家机器的碾压之下会被轻而易举地碾成粉碎。他厄运的开始源自一封影射当局的信件:希腊神话中的俄狄浦斯在完全无知无觉的情况下,犯下了弑父娶母的大罪,当他知道真相后,深感罪孽深重,无颜面见世人,于是自挖双目,流亡他乡,以残酷的自我惩罚来为无知犯下的罪过忏悔。难道无知者犯下的罪过就不该承担责任吗?一些苏联共产党当局以“当时什么也不知道”来搪塞以逃脱罪责,他认为是应该受到谴责的。就是这样一封对他个人生活看似“无关紧要”的信件,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于是,他由一名外科医生变成了街头的“玻璃清洗工”。

然而,使他写下这封信的动机是什么?是对政治的单纯热衷吗?我觉得不是。以托马斯特立独行的个性来看,他是“媚俗世界的恶魔”,他是不会热衷于政治的喧嚣去参与什么激进言论的。使他写下这封信的更为隐秘的原因,来自他那 “危险 的比喻”,这同样关乎他的爱情。

他无数次的深刻地感觉到,特蕾莎是一个被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有一天偶然地漂到了他的床榻之岸。是他收留了她。这个危险的比喻使他对柔弱的特蕾莎产生了深刻的同情和无法表达的爱。这难道不是命运?而俄狄浦斯这个希腊神话中的赎罪之神,不也正是一个被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吗?这和特蕾莎有着多么致命的相似!所以,有一天当托马斯偶然在书架上翻到《俄狄浦斯》这本书的时候,又联想到了那个致命的比喻。于是,鬼使神差地写下了那篇改变他命运的关于俄狄浦斯的文章。我想, 这就是所谓的“命运 的阴谋”吧?于是,当他以知识分子的率真和孤傲拒绝在脱罪文书上签字的时候,他被政治巨手紧紧攫住的命运便不可逃脱了。于是,他失去了医生的优裕生活,成了玻璃清洗工。

那个时期,布拉格正被笼罩在斯大林的“共产主义运动”的红色恐怖中。大街小巷到处是政治话语的喧嚣,每一个生活的角落,似乎都有秘密警察的耳目,人们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似乎有被监视偷拍录音作为反动证据的危险。日复一日,人们惶惶然生活在这阴云密布的异常沉重的政治高压下。然而此时,托马斯的生命居然以空前的“轻”的形态展现出来。因为他终于卸掉了多年来一直郑重地信奉并身体力行的医生的“拯救人类生命”的神圣使命,一身轻松,一如继往甚至更为“狂热”地投入到探索不同女性的“事业”中, “用生命的解剖刀剖开不同女性身上的那神秘的百万分之一的不同”, 乐此不疲。

这真是一支“重”与“轻”合奏的别具意味的的人生回旋曲!

当政治的混乱和社会的黑暗代替了人道和文明,当“政治媚俗”堂而皇之地跻身博爱民主的殿堂,渺小的个体,只能挣扎在不能承受的“重”与“轻”交织的漩涡中。我们很难用道德家的眼光来评判他,――-托马斯,在他身上,实在是存在太多的“卑劣”――放浪,好色, 不忠,欺骗,他有着一切被道德君子所不耻的“无耻之徒”的特性,然而在他身上,同时又存在着正义,善良,仁慈,悲悯,率真,清高,自由等许多可以称之为“美好”的东西。他是一个在生命之“重”和“轻” 的博弈中苦苦挣扎的真实存在。作者对他未加任何道德的评判,――在道德沉沦的世界,“一切都被预先谅解了,一切也都被卑鄙地许可了”。

五、 生命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正确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练就已经是生命本身,那么生命到底会有什么价值?正因为这样生命才总是一张草图。但“草图”这个词还不确切,因为一张草图是某件事物的雏形,比如一幅画的草稿,而我们的生命却不是任何东西的草稿,它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小说主人公的悲剧,不仅是他们所属的那个时代的悲剧, 同时也是我们许多现代人的悲剧。或许,作者正是在托马斯他们的身上,寄托了自己对人生无限未知可能性的探索吧。当看到小说结尾,我已经不能轻松地微笑,一缕深切的悲凉从遥远的天际袭来。

正如作家所感慨的那样,生命的初次排练便已经是生命本身,生命永远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生命之画图是如此的潦草,还未来得及修正,也根本没有机会修正,就画完了匆匆的那一笔。也许一切的结果,无论暗淡还是辉煌,都不值得追悔或者赞叹,一切的抉择也没有什么正确和错误的区别,那只是一道生命的轨迹,因为对于我们所选择的道路,我们根本没有机会比较其优劣!而使我们必须这样走的理由,便是无数偶然表象下的必然,是你命中注定的“非如此不可”。“这非如此不可”是加载在我们身上的一道命运的符咒,那或许就是你最想要而不能得到的部分,是你内心真正的渴望。我们总是会在一个地方反复犯着相同的错误,反复重演着同样的悲剧, 我们正是从这反复重演的悲剧中,看到了自己生命的潦草画图,看到了自己的本性。它无关道德,只来自人心。

5、高中生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读书心得大全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这是小说开头作者抛出的问题,我在全篇中寻找答案,在最终还是把注意力移向小说的名字——“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既然“轻”是生命所不能承受的,那是要选择“重”么?真是这样的么?

小说的主要人物有托马斯、特蕾莎、萨比娜、弗兰茨。托马斯是个风流成性的外科医生,有过无数女人,但在六次偶然的促成下爱上了特蕾莎,并为其结束了单身汉的生活。值得一提的是,托马斯认为爱与性爱是分离的没有关系的两件事,他爱特雷莎但他同时和其他女人发生关系,在他看来,两者并不矛盾。这让特蕾莎非常得嫉妒并时常陷入噩梦。特雷莎的不安和痛苦让托马斯感到负罪,这也使他更爱特蕾莎了,但是他仍没有停止与其他女人的约会。这一行为使两人的感情一度出现隔阂。

文中,托马斯一直和一句德语紧密相联——“Esmuss sein!”,意为“非如此不可!”。托马斯曾认为特蕾莎是他爱情中的“Esmuss sein”,但后来他发现他与特蕾莎的相爱源于六次偶然,绝不是“非如此不可”。后来他在梦中梦到了他爱情中的“Esmuss sein”,但当他醒来看到特蕾莎时,他心里想着他还是要和特蕾莎在一起。托马斯是外科医生,他的使命是做手术、救治病人。他自己这么认为,其他人也这么认为。所以,做手术便是“Esmuss sein”。但因为政治原因,他在后来放弃了医生这一职业,变成了一个擦玻璃工,最后成了个卡车司机。这是他第二次放弃了“Esmuss sein”。我隐隐发现托马斯一直在背弃他生命中的“Esmuss sein”。他追求的是自由——“当你发现自己是自由的,没有任何使命时,便是一种极大的解脱。”单从托马斯看,他自身享受这种轻飘的自由,享受这种生命的轻。

而另一个人则与其相反,那就是萨比娜。萨比娜可以说是托马斯最亲密的情人了,她喜欢背叛。背叛,就是脱离自己的位置,投向未知。萨比娜觉得再没有比投身未知更美妙的了。因此,她背叛自己父亲的愿望,离开自己的丈夫,她背叛过很多次,一直到她离开了她的情人——弗兰茨。萨比娜突然发现自己的周围一片虚空。当亲人、丈夫、爱情、祖国一样也不剩时,还有什么好背叛的?这时候,她感受到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是自由最终所带给她的。

萨比娜同样与一个词密切关联——“媚俗”。萨比娜厌恶媚俗,她说过,媚俗是自己一生的敌人。但在她的内心深处同样存在着媚俗。什么是媚俗?“无产阶级专政还是民主制?拒绝消费社会还是提高生产?要断头台还是废除死刑?这无关紧要。将一个左的人造就为左的人的,并不是这种或那种理论,而是将任何一种理论都纳入所谓伟大的进军这一媚俗之中的能力。”将任何本身美好的理论归为伟大的进军一类,极力鼓吹好的一面,将其夸大,然后摒弃坏的一面,也将其夸大。人们对事物的看法因而只剩两面,不是好就是坏。不是盲目崇拜就是愤世嫉俗。人们往往被这一绝对思想所左右,因而受其驱动,却仍旧无动于衷。这就是媚俗。

回到文章开头的问题,选择什么呢?轻还是重?我们不是托马斯也不是萨比娜,在之后的人生中细细体会,步步体验,或许能得出答案吧。

6、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读书心得范文

这本书是我在8月中旬买的。所以读的时间比较紧凑…况且这本书本身就有点深度。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在网上查过,这本书的推荐率还是很高的!所以决定就买它了!

一本挺厚的书…现在终于看完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米兰?昆德拉的代表作,也是一部意象繁复的书。这本书比较趋向于成人化,但我觉得高中生也值得一读!但是要做好重读的准备…

有人对我说:这样一本小说,不仅难懂,而且读来让人饱受思想上的折磨。如果没有准备好受难,就不要打开它。打开也毫无意义。不如省下时间去读一些流行的通俗小说,或许还可以从中看到一些花花草草。一开始我还不相信,但当我读了之后,真真正正地感受到了思想的折磨…文章的内容并不难懂,难以理解的是作者无处不在的议论!很痛苦…真的好难读懂。

文章涉及到很多历史性的人物、剧作…比如作者从“永劫回归”的话题谈到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战争,谈到法国大革命,谈到人们对的仇恨的消解,谈到断头台。其中最核心的一句话是:“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像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怖,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轻”这一字无疑是文章的文眼。说到“轻”,让我想到一个故事。就是有位国王要他的手下比赛,看谁是大力士。比赛的内容就是谁能将一根鸡毛扔过墙。很多人都是以失败告终的。然而有一位大臣非常地聪明,他将整只鸡扔过了墙,然后对国王说,我能将整只鸡扔过墙,何况是鸡身上的鸡毛呢?!没错,最后是他赢了。靠的是他的智慧!“轻”之让人不能承受,答案居然如此简单。看来,我们以前的迷惑完全来源于对常识的漠视,以及对“轻”和“重”根深蒂固的偏见。有时,轻,真的让人无法承受。像一只鸡毛,你很难凭借力气将它扔过高墙。

习惯上,经验上,想象中,我们都会认为“重”让人无法承受,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到了昆德拉这里,我们忽然听到“轻”让人无法承受。昆德拉真是不走寻常路噢~

一开始,还没读这本书的是时候,看书名…好深奥…难以理解。

读完这本书,虽然有的还是不明白,但是大致有个轮廓。昆德拉揭示了人类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轻,但他和我们一样,无力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永劫回归”是不可能的。民族历史、个人生命都只有一次性,没有初排,没有草稿,选择也就变得毫无意义。我们不选择媚俗,又能选择什么呢?安知抗击媚俗的决心和勇气不是另一种更大的媚俗?一个生活在地球上的人怎么可能避免媚俗呢?如果媚俗不可避免,那么所有“沉重而艰难的决心”不都是轻若鸿毛吗?

这又是一种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昆德拉由此对生命的终极意义表示了怀疑,而那是我们的前人认为理所当然而又坚信不疑的。我们无可选择又必须选择,我们反对媚俗又时时刻刻都在媚俗…

7、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读书心得范文

存在之轻与存在之重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昆德拉小说中最为读者熟悉,为作家赢得声誉最多的一部小说,80年代在中国出版至今,一直被翻译成《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直到前几年才有了现在的这个书名,虽然只是一个语序的变化,却使得书名和主题更为贴近。然而即使是改动后的译名,仍然弱化了原名的玄意。昆德拉在一次访谈中说:“许多朋友劝我放弃《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这个书名,难道我就不能至少删去“存在”(being)一词吗?译者在碰到这个词时,都倾向于用更朴实些的表达予以替换:‘生存 (existence),‘生活 (life),‘状况 (condition)等等。“存在并非一个具体物,因此,昆德拉认为,哈姆雷特说的”to be or not to be”绝非“活着,还是死去”的问题,而是一个形而上的追问。所以,《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所要探讨的实质上是“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

尼采认为,我们的世界是“永恒轮回”的。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都由无数次的重复。我们的生活是能够被预演的,有朝一日,我们的生活会按照我们经历过的方式再现,而前者中反复还将无限重复下去。如果世界果真如此,我们就会向耶稣一样被钉在永恒色十字架上,无法承受的重负将会沉沉的压在每一个人的身上。然而,这个世界存在的基础恰恰是轮回的不存在,生活无法预演,我们既不能把它与我们以前的生活相比较,也无法使他完美之后再来度过,生命之流只能在偶然性的大地上泛滥,人们肆意的生活,获得了漂浮在半空中的快感,可是,重就真的悲惨,轻就真的美丽吗?

托马斯正是这一问题的代询人。他是一个离异多年的外科医生,拥有众多的情人,生活风流而快活。然而特里莎的闯入打破了他的自由,托马斯一直在爱恋特里莎和追求自由之间徘徊选择。特雷莎之于他,既非情人,也非妻子,而是一个“被放在树脂深覆的篮子里,顺水漂到他的床第之岸的婴儿。离婚以后的托马斯是愉快自在的,婚姻对他来说是一种责任的束缚,阻碍了他体会生命的快感,在无数的”性友谊“中,他获得了美好的生命之轻。特雷莎无疑是这种生活的终结者,她紧紧握住托马斯的手使他感到了久违的生命的责任并体会到了其中的美好,可是他又不愿意放弃多年来的“自由”。对于托马斯来说,独居还是与特雷莎结合,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爱情问题,而是关涉到他对存在的可能性的理解。一向轻松的他在六个偶然事件的推动下,选择了“非如此不可”。

七年之后特雷莎的出走,将托马斯重又置于自由之身,使其身上的重负突然间释放,甚至感到悲伤过后的美好,托马斯嗅到了温馨的生命之轻。可是,随之而来的沉重却将他彻底击倒,他已经学会了感受别人的痛苦,他终于明白,自己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虚无缥缈的生命了。他回到了布拉格,追回了特雷莎,也追回了存在的重量。

如果说托马斯不断地在轻与重之间游走抉择,特雷莎也尝试着去接受托马斯的存在哲学。当她无法忍受托马斯有一次在肉体上的背叛,她开始了向轻的试探,和一个工程师发生了关系,可是这次行为只给她带来了更深的痛苦,更重的负担,认真是特雷莎的行为方式,认真让她陷入痛苦的绝境,虽然她努力从行为到精神上向自己的爱人托马斯靠近,然而她最终还是失败了,她永远背负沉重的负担,而这沉重恰恰也是对托马斯的一种吸引。

轻重选择的对立与两难,构成了人类的一个基本存在境况,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可以在这个哲学命题上找到印证,它与善恶无关,究竟是选择青海是选择重,昆德拉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他只是提出了这个问题并给与了阐释。在一个极限悖缪的时代,轻与重的界限是模糊不清的,甚至是不存在的,追求意义,选择承担,并不一定就能收到预期的沉重感,反而常常导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但是,这轻松之中不也包含着生命的沉重吗?

灵与肉的冲突

肉体与灵魂,使人类得以存在的两种基本形式,人类总是理想化地希望自己的灵肉统一,以把握一个更为真实可感的自我,然而,昆德拉却以一个特定的性爱情境,揭示出灵与肉的分离,使人类再次陷入对自我的无把握之中。

托马斯与特里莎彼此相爱,可是看待灵与肉的态度却不一样:托马斯认为,爱情与性是互不相干的,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却会引起同眠共枕的欲望。在他看来,使爱从属于性,是造物主最稀奇古怪的主意。灵与肉在托马斯身上自觉的分离着,他一边深爱着特丽莎,一边又和不同的女人iphone,他在爱情上是忠贞的,在行为上却是放荡的。

特雷莎则要求灵与肉绝对的统一。特雷莎有一个外表美丽而内心粗俗的母亲,她一直在向特雷莎灌输一个观念,特雷莎你与其他人没有区别,你和其他人的身体都是一样的,你没有什么好隐藏的。特雷莎的母亲在光天化日之下裸露着在房间里行走,这令特雷莎感到羞愧和恼怒。特雷莎的一生,就是在于这种观念抗争,她认为人与人是不一样的,灵魂决定了这种个性,否定了肉体的差异,也就否定了灵魂的差异。她带着这种抗争,来到了托马斯身边,寻求救赎,她向他表明她是独一无二的,可是托马斯却把它混入了其他的女人,对她们的身体施以同样的爱抚,把她又扔回了原来的世界。特雷莎的“嫉妒”成为她沉重的痛苦,直到死才得以摆脱,而这种痛苦正源于特雷莎对灵与肉绝对的要求。

灵与肉的冲突显示了人类对把握自我的无能为力,作为人存在的一个基本范畴,它突出了人类自身的生存悖论,即人不愿再灵肉分离中生活,却只能以灵肉的妥协与调和谋得现实的安适。昆德拉借此对现代社会所导致的人行分裂和异化进行了批判。

政治与媚俗

“媚俗”(kithcs)是昆德拉作品中的响词,在一次与作家埃尔格雷勃里的谈话中,昆德拉将“kithcs”阐释为“已讲过一千次的美”,“意味着故作多情的集体谎言”,在昆德拉的笔下,媚俗已并非对每一类任何某个特定情景的描绘,也并非仅仅限于艺术,它已成了政治,社会,文化的一个基本特征,成了人类共同生存状态的一个指称。

西方批评家普遍认为,媚俗之于昆德拉,已经不单单是一个道德概念,而是一个审美范畴。昆德拉认为媚俗起源于“无条件认可生存”的美学理想。媚俗的人,指定人类生存中一个基本不能接受的范围,并排斥来自这个范围内的一切比如大粪(shit),这个每天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生理现象,却被很多人有意地回避,人们避免谈论它以及和它有关的一切。《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第六章《伟大的进军》就是一篇讨伐媚俗的檄文,它的理论首先是从“粪便”开始的,昆德拉举了斯大林之子雅可夫的例子,雅可夫在二战期间被德国人俘虏,和一群英国军官关在一起,共用一个厕所。英国人不满他将厕所搞得又臭又乱,诉诸于集中营的德国军官。然而,德国长官拒绝讨论粪便的问题,雅可夫备感羞辱,以扑向电网的自戕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抗议。在昆德拉看来,人对粪便的厌恶正是一种基本的媚俗。媚俗是人类生存的一个基本情景,它无处不在,不同的媚俗有着不同的内在含义和批判向度,若果说美学媚俗意指英和伤感类作品的低级艺术情趣,那么政治媚俗则只对既定秩序和既定思想的盲从,文化媚俗则指对多数的,流动的,大众的价值观念的认同,人类学媚俗则指人类在无条件的认同生命存在的前提下表现出的乐观盲从和拒绝思考的态度。“媚俗是存在于忘却间的中途停歇站”,因为媚俗,生命在本真与非本真之间徘徊不定,人的自由存在成了值得怀疑的东西,事物失去最初的一面,流向难以把握的虚空。

政治,是昆德拉小说中人物的基本生存背景。政治媚俗,则又是昆德拉批判的一个重点,他自己亲身经历的政治迫害使他对这个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昆德拉说:“政治并不产生媚俗,但它需要媚俗。任何动乱都以媚俗,以迷惑他人的愿望为基础。”《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美国参议院对孩子的微笑与布拉格广场检阅台上当权者面对游行者的挥手都是媚俗。“媚俗是所有政客的美学理想,也是所有政客党派和政治活动的美学理想。”

托马斯和其情人萨宾娜都是媚俗的自觉抵制者。托马斯,一个用外科手术的思维来对待人生的一生,他的生存目的就是要反抗从众。对于托马斯来说,真正的困难不是抵制那个“非如此不可”,托马斯逃离了第一次婚姻,逃离处于专制统治下的祖国,都说明了这一点,真正难的是抵抗本身,在媚俗的集权统治王国里,左右的答案都是预先给定的,对任何问题都有效。心灵的专政即是最高统治,所以昆德拉又说,媚俗的死敌是“爱提问题的人”,一个问题就像一把刀,会划破舞台的布景,让我们看到藏在背后的东西。同时,媚俗也极有可能成为一个陷阱,对媚俗的抵抗也可能成为媚俗的一部分。对于托马斯来说,当在呼吁当局释放政治犯的生命上千字也称为“非如此不可”的事情的时候,抵抗本身也成了一种媚俗;对于萨宾娜来说,当她的绘画被宣传为不好作品时,她便深深感到了西方世界对她处于深重集权灾难中的祖国的怜悯,然而这种怜悯也是一种媚俗,一场西方建立在“博爱”基础上的政治秀。于是,在众人“同情”的目光中,萨宾娜愤然离场。

而一直爱慕者萨宾娜的法国教授弗兰茨,则是昆德拉所要批判的媚俗的集中代表。弗兰茨是一个乐观的梦想家,20岁时就确立了哲学教授生涯,但它并不满足于学者的窒息生活,他“渴望与人们交往,肩并肩地步行,渴望与他们一起呼叫”,他充满激情,喜欢旅行,也爱同众人一起上街游行。“我们都需要有人望着我们”,他毫不犹豫地参加了声援柬埔寨的“伟大进军”。弗兰茨活在他人的目光里,她急于向情人,向公众,向内心中的另一个自我显示生存的意义,期待获得外界的赞许。他的价值认同,不是建立在对价值本身的追求上,而是为他人而活,最后当他在曼谷街头一场无谓而偶然的斗殴中死去时,他的死不但没有产生悲剧意义,反而具有了某种讽刺的意味,是一个媚俗者的终结。在弗兰茨身上,我们看到了人的有限性,人的自我失落与价值的扭曲,而这一切,正是人的媚俗可能性的一种反映。

和许多小说家不同,昆德拉的小说直指现代社会人类生存的困境——以怎样的方式存在?托马斯,特里莎,萨宾娜以及弗兰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个体,昆德拉只提出问题,不回答问题,在无法重演的过去和无法预定的未来,我们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价值光亮。

8、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读书心得范文

生命看似轻如鸿毛,然而,人们常常感叹着生命的沉重,活着总有一种不堪重负的感觉,到底是什么让人们感觉到沉重呢?

“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托马斯一直都认为,就算与特蕾莎一起时,他也不愿做家庭责任的附庸,宁愿享受“轻”,也不愿去承担那份“重”。然而,当特蕾莎离开他时,他确实有那么一瞬间感觉到无比的自由,但是,很快这种轻飘飘的失落感又让他难以忍受。

当负担完全的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几乎远离大地上的生命,其飘忽不定生命中的运动变得太自由而没有束缚,慢慢地,人生也将失去了意义。生命永远是最为复杂的东西,轻与重的转换,灵与肉的扭缠,生与死的轮回,各种各样交叉重合时的的对立,也许这就是生命的面貌吧。生命在温馨明媚的白昼和阴郁冷暗的黑夜之间,没日没夜地延续……然而即使生命是矛盾的源头,即使生命是个谜,它对我们来说都是唯一的,不可取代的。

“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轻与重,在书中的每一个角落幽灵般地闪现着,生存、理想、媚俗、背叛都在这张轻重交织的人生之网中互相联系着,却永远地不能被逃离,生命之重,使人感到沉重的压力。正如文中托马斯感到特雷沙的嫉妒之重。正如特雷沙的梦给托马斯带来的谴责。生命之轻,使人感到无聊空虚。正如特雷沙的离去使托马斯的铁球滑落脚踝,但他却为奇异抑郁的自我迷醉而感到罪过。回望自身,我们也可以看到自己生命那轻重交织的印痕。

“沉重是真的悲惨,轻松便真的辉煌吗?”

每天我们行走在这纷繁的尘世间,早已习惯了匆匆的步伐,早已习惯了平平淡淡不带喧嚣的色彩。不管是轻也好,重也罢,生命中度过的日子就是有孰轻孰重的,实在难以掂量。当我们因害怕承担生命之重,放任自己去享受生命之轻时,留给我们的也必然是比以前的重还要更重的轻。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的。所以,不要去掂量,不要去品味,只要不失重,那么我们就可以走得踏实,走得坦然。

9、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读书心得

“在那永劫回归的世界里,无法承认的责任重荷,沉沉压着我们的每一个行动……如果永劫回归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我们的生活就能以其全部辉煌的轻松,来与之抗衡。”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一书的开篇,作者就将我们引入了一个“轻”的世界,一个没有存在感的痛苦的空间。在一次没有任何意义的人生旅行中,我们不断妄图证明自己的存在,不断希望得到肯定,不断追求着身心的释放,故事便在这种徘徊挣扎中拉开序幕。

曾经也写过关于生命重量的文章,但从未有过读完此书后如此深刻的感受。灵与肉,媚俗与反媚俗,现实与反抗,这是昆德拉笔下的轻重世界。众多现实的无奈掩盖了华丽的辞藻,行文流淌间流露出生命的抉择。正是这样一种文笔,才在我的心中涌起了波澜,久久不能平静。不同于其他作品,昆德拉笔下的轻重世界直指现代社会人类生存的困境——以怎样的方式存在?通览整本小说,都找不到一个明确地答案来解答这个问题,只能用个人的一生来回答。托马斯,特蕾莎,萨宾娜以及弗兰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个体,在无法重演的过去和无法预定的未来,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价值光亮。

在这个故事中,四个人物各自的媚俗与反媚俗游戏贯穿始终。主人翁托马斯拒绝媚俗,然而他却生活在媚俗之中,无法也不能逃脱。在六个偶然事件的推动下,他选择了“非如此不可”,也找到了那个可以与他睡觉生活的女人。婚后的他不能克制自己去欣赏别的女人,他在爱情上是忠贞的,在行为上却是放荡的。 打着性与爱是可以分开的旗号掩饰自己生活在媚俗之中的事实。他因为特蕾莎而变得沉重,在经历了爱人离开后短暂的轻浮后,却又因思念而变得更加沉痛。特蕾莎,一个具有独特而又温柔的女子,一向追求灵与肉的合一,但也被迫相信二者的双重性,最后她的肉体也背叛了她的灵魂。弗兰兹爱萨宾娜爱到疯狂,但他们确实不同的两类人,太多的不一样注定他们不能在一起。他追求刺激,最终也死于刺激。如果是背叛和追求刺激就是反媚俗,那么萨宾娜就是个脱离媚俗而独特的存在。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她才是故事的主角,当特蕾莎,托马斯,弗兰茨,玛丽克洛德,政治家,革命者,都在不断追求着生命之“重”的过程中时,她却用背叛,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在背叛中,她不断抛弃自我,变换角色,将生命之“重”的意义抛在脑后。在不断的背叛后,最终发现她得到的只是一场虚空,是“一切背叛的终极”。她一直朝着相反的方向走着,最终在一片寂寞和恐惧中走向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个世界存在的基础恰恰是轮回的不存在,生活无法预演,我们既不能把它与我们以前的生活相比较,也无法使他完美之后再来度过,生命之流只能在偶然性的大地上泛滥,人们肆意的生活,获得了漂浮在半空中的快感,可是,“重”就真的悲惨,“轻”就真的美丽吗?

每个人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当人们厌恶自己身上的种.种负担、责任,而深感沉重时,总是向往着如果没有这些重负,生活该是多么轻松快乐、逍遥自在。可是当这些真正消失的瞬间,却又往往无所是从,不知如何是好。感觉自己轻如鸿毛,没有约束,但也没有归宿。人生为何如此无奈,想摆脱种.种生活之 “重”的困扰,但又不能承受摆脱困扰后的失重之“轻”,在这个永劫回归的生命中重复,再重复。

回望自身,我们也可以看到自己生命中那轻重交织的印痕。有时候会会被琐碎的工作压得喘不过气来,就会一味地想要逃脱,什么都不做。但当我真正放下手中的一切得到了“轻”时,却又沉痛不已。满脑子都是忙不完的工作,和做不完的功课。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贪玩的孩子,作业还没有做完就去玩耍了,其实他的内心比坐在那里完成作业还要痛苦,背着背包玩耍,怎么会放轻松呢?所以,当我意识到自己的颓废时,我选择了继续回到繁忙而又紧张的生活中,虽然这种日子过得有些累、略带疲倦,但是也特别充实。这也许就是痛并快乐着的道理吧。我们的“向上精神”本源于愚昧,我们的“进取心”来自无知,而盲目的进取心又至少给了人生一个“重量”的感觉,使人生似乎有了叫做“意义”和“满足”的东西。而人生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两样很难得到的东西而变得有价值与趣味。

也曾问过自己,如果时光倒流到某一刻,我会不会重新选择?会不会重新考虑是否要忍受着生命之“重”而不是追寻一时的“轻”。也许在那一刻我会做出了另一种选择。如同主人翁托马斯所说,如果人又两条生命,那么他可以选择一条生命去爱特蕾莎,而另一条不去爱特蕾莎,然后确定哪样的生活才能让他更快乐。然而人生注定是一条一往无前的道路,当我踏上征程时,就没有后悔的余地了,无论走什么路都是一种抉择、一种考验。在选择了a之后,就无法选择b,这是人生游戏的规则,一个谁也不能摆脱的规则。就像朱德庸说过“幸福分成两种,一种是看的见的幸福,一种是看不见的幸福,前者是物质的感观,后者是精神的感受。你选择了何种幸福,就决定了哪一种人生。”

故事的最后,意外的结局令人发指。托马斯和特丽莎在一片安逸享乐中死于车祸,弗兰兹死于一次戏剧性的游行,而萨宾娜在远离家乡的美国孤独的居住着,只有她寂寞的活着。这几位年轻人“追求”与反“追求”的矛盾,道出了人生本身的荒谬与悖论:每个人都有生活的目的和理由,但每个目的都有本身的空虚,追求爱情时怨恨多于欢乐,追求名誉像水中月镜中花一样遥不可及,追求钱财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透过种.种幻觉,这些人所有追求的一切最终都化为乌有,这与现实却略显矛盾了。我们每天都在追求着,拼搏着,努力着,最后追求的结果却是一场空。那些为着庸俗的目的而挣扎的平庸的生命,为了功名、金钱、娇妻、儿孙,终生忙碌、义无返顾,到头来一切都是虚无,一切都是空幻!那我们何必还要拼命追求生命之重呢?不过话虽如此,生活还是要面向阳光的,最美的不是追求了什么,追求到了什么,而是追求中得到了什么。故事中的每个人物也正是因为追求而美丽,因为那种不求结果的追求而不惜一切代价。事实上,我们仍然在忙碌,仍然在追求,奋斗的脚步永不停止。就像如果不去耕耘,不去播种,再肥的沃土也长不出庄稼;不去奋斗,不去创造,再美的青春也结不出硕果。

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在于过程,在追求的过程中有了幸福感和满足感,得到了自身的价值。也许,这已经足够了,何必在乎其终极意义上的得与失呢?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再来生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

所以,不管怎样还是要勇敢面对生命之“重”,而不是避“重”就“轻”。相信只有沉重的生活才有质量,凡是我们所经历的,都是我们所能承受的。

人生就是一个异乡者的旅行,道路各有不同,但这终究不能改变我们证明自己来过的信念,我们希望在这里留下足迹,无论是在媚俗中追求生命之“重”,还是在沉重中追求生命之“轻”,对于人也好,对于世界也好。生命实在是有太多的东西需要我们去努力,只有在激流中拼命挣扎才能够活命。轻与重,徘徊其间,蓦然回首,有几个人能够看清自己走过的路呢?又有几个人能记住沿途的风景呢?

人生如潮汐,来了,去了;人生如漏斗,得了,失了。路漫漫,极其修远,我愿用毕生经历,在轻重之间求索灿烂的人生。

10、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读书心得

初读该书是在高三,在人人自危,奔赴高考无暇旁顾的高三,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不是因为异国情味,不是因为大量的性描写,而是当时的我,16岁青年,背负着父母的期望,朋友间的承诺,跨过高考这座桥就有无限可能,尽管会迷茫但依旧信心满满的我,无法理解这份“生命之轻”究竟是什么。生命是多么沉重啊,即使只有16岁,我也满心疲惫得感慨。

而我花了整整一个月才意识到这个“轻”是虚无。

生命本身毫无意义,不值得怜悯,可被强权被集体被一切非生命名义以任何形式被碾压,然后消失无迹。而个体,在存在的每个时刻都在竭力摆脱这种加害生命的形式,背负各种以便自己不至于轻的无踪无迹。

时隔三四年后,又重读这本书,远没有当初的震撼,反而能退一步审视它。

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认为“性”是一切欲望的根源。诚然,你对任何事物的追求都可以说是在体验着高潮的快感。而这种快感只是大脑里的一种化学物质,它形成、消失,留给你的不是退潮后的温柔沙滩,而是你的满心失望。

托马斯和特蕾莎都有其各自失望的东西。

托马斯他惶恐于婚姻,惶恐于那个“不慎之夜”的产物—他的儿子,惶恐于自己必须扮演父亲、丈夫、儿子的角色。于是他一并摆脱,成为一个没有伦理束缚的地位较高的成年男性,他随心所欲的享受着自己的“性友谊”。他热爱自己的工作,享受手术刀划过皮肤的快感,就如同他热衷与各种女人上床。揭示她们最隐秘的地方来满足自己无限探索的好奇心。

但是因为他的六次偶然,偶然的遇到特蕾莎,爱上她。因特蕾莎,他在祖国受外强凌辱时逃离它,又重返它,失去医生这份职业,成为一个擦窗工。所有的这一切是他做出考虑,是他生命中的“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但这不是一系列的偶然吗?他最终听从特蕾莎的请求,躲到乡下,没有女人,没有无休无止的偷情。在特蕾莎终于意识到他的衰老时,她表达了歉意。从读者的角度,甚至托马斯自己也认为是特蕾莎改变、甚至可以说是摧毁了他的生活。但他表示他很快乐,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我可以想象他的满足,当与命运做无数次抵抗极尽智力接受挑战后,他放下了这些,没有什么必须不可的“使命”,他安心于生活,安心于生活本身,老婆、狗、生活、自由。而在他难受、失望、胃疼的时候,他是如何评价自己的一生,他也许不会评价。因为他始终有特蕾莎。

特蕾莎的忠诚是维系他们爱情的不平等支柱,尤其是托马斯是如此的滥交。所以似乎本书中最该同情的角色就是这个可怜的女人。她竭尽全力的想摆脱自己往日的生活,脱离由母亲、小酒吧所代表的肮脏、低下、无耻、不加掩饰的生活。她抓住命运的契机,以为可以摆脱。但她却悲哀得发现,她依旧与别人一样,托马斯的滥交使得她的身体毫无独特之处。于是她埋头工作,她尝试与陌生人iphone,她劝说托马斯到乡下。当她终于独享托马斯的时候,她却意识到自己爱卡列宁(狗)超过托马斯。

最终托马斯与特蕾莎一起摔下山崖,不管结局如何,他们始终在一起。即使作者在对这两人的爱情保卫战中始终扮演着冷酷法官的角色,冷酷近于残忍得揭露他们的虚伪,世上男女以爱之名掩饰其懦弱。

而整本书最勇敢的人或许就是萨比娜。如果说托马斯与特蕾莎的结局尚有安慰之处,那么萨比娜则依旧毫无归属可言,她依旧游荡在自己的背叛之路上,而令她想念的男人——弗兰茨,则怀着对她的精神之爱死在了越南。

故事结束,那么“生命之轻”为什么不能承受?

每个女人都渴望一个男人的身体压在自己身上。“最重的负担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接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但于特蕾莎而言,托马斯的肉体毫无重量,因为他同太多然iphone;对萨比娜而言,弗兰茨的身体毫无重量,因为他是一个未断乳的婴儿。

男人使女人幻灭,也最终导致自身的幻灭。托马斯搬到乡下,停止iphone;而弗兰茨在临死之际终于意识到自己应当守护女大学生,尽管他可笑得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再也无法保护任何女人。

男人与女人的共同幻灭,在于当下社会的毫无归属,如想归属必须媚俗。有人自觉地抵抗着媚俗,而有人不自觉地向世界媚俗。前者厌恶后者但自己也有媚俗之处,后者则是单纯得迷恋前者,比如说萨比娜与弗兰茨。

而活在当下,我们如何媚俗;活在当下,自我如何存在。

如果将人生定义为虚无。那么媚俗也就毫无意义可言,可是托马斯与萨比娜却依旧活在自己不媚俗的境界中,反叛、抵抗拒绝;萨比娜是叛离的代表,托马斯是媚俗的魔鬼,他们不自觉地极力保持着自身的独特性。而弗兰茨、特蕾莎则是在大社会环境中,在动荡不安的世界格局中,短暂幻灭的当下,他们媚俗、联系世界、渴望归属,可他们呢难道没有想反叛吗?

弗兰茨起初不允许自己伤害妻子,但他后来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幻想(即妻子身上的那个女人)是错误的,于是他抛弃了妻子。而萨比娜无法忍受不背叛,于是她叛离了弗兰茨。托马斯无法承受他失去特蕾莎,于是他一直追随她。而特蕾莎无法忍受什么?她是弱者,也许她无法忍受底层、低下,而实际上“出人头地”后的她却无限渴望落回底层,而且她惊恐的发现整个布拉格都在变得丑陋。

自由就是这种不稳定的状态。这四个人物都在追求自由,所以自身都处在晃荡的危险中,这种危险由作者探究、塑造、展现给读者。

作为读者,我看到了。

看到了人类、看到了爱情里的互相背叛,看到强权入侵、大一统、口号、集权、商业化、嘈杂、秘密监视、无知、懦弱,道德沦丧是非颠倒荒谬可笑。看到了人在生活中的渺小,无能为力可怜可悲。

我所看到的在当下这个社会真实存在,生活毫无意义,荒谬可笑。人类并不能掌控自己的生活,自由是个甚至说是达不到的状态。

但实际上,我又觉得我们将自身的失望、怨怼转移到了别人身上。人们放弃拯救自己,而将希望寄托到别人身上。

渴望通过iphone,性高潮这一绝对快感,与别人建立联系,彼此合二为一,找到归属。但托马斯却是这一渴望的对立面。

现代与性有关的小说非常多,我觉得就是作家也在反应这一事实——即即使陷入深爱,彼此身体纠缠,依旧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马克思曾说过“重要的不是发现问题,而是解决问题。”作家借这些特写鲜明的人物向我们展示呈现。而更重要的是,我们自身应当如何选择该过怎样的生活。

“一次不算数”可生活确确实实只有一次。当下的世界短暂幻灭,毫无意义,可你有不能否认此刻自己强烈的存在感。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困境。自身的虚无导致人们脱离大地轻如鸿毛。

最后的结局是特蕾莎与托马斯一起死去,我相信这是种安慰。而文中提到“卡列宁曾产下两只羊角面包和抑制蜜蜂”而觉得羊角面包是托马斯和特蕾莎,蜜蜂或许是他们终于平静长久的爱情。

16岁初读时震撼。20岁再读,竟有些宽慰。

生命有不能承受的轻,而我们依旧活到下一秒。

11、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读书心得

那天坐车路过钟楼,车如往常一样,堵得有些厉害,只能一步步往前挪。

从斑驳的车窗望去,地下通道口几个稍上年纪的妇人,两个坐在小凳子上,襙着手,半抬着头,表情木然,用空洞的眼神看着来来往往、匆匆而过的行人,脚边放置的几叠报纸在风里摇曳不止;一个矮胖、头发蓬乱的妇人站着,手里拿着报纸地图类的东西不停地扭转着身体,用微乎其微的希望与失望不停交替的眼神看着路人。站台上约十多个四十岁左右的妇女穿着不合体的工作服拿着铁锹张望着车的方向。

八九十年代常见的飞鸽还是凤凰牌的加重自行车旁站着各自的主人,车头上用木板或硬纸板笨拙的写着:木工、土工、水工等。这些中年男人相互攀谈着,不时用余光注意着来往的路人,透着他们的希望。我听不到声音,就像看一场二十世纪初的默剧,虽然嘈杂喧闹,却没有故事情节、主角配角。不知道为什么,那画面不时回绕于脑中,心就一下子沉静下来。

世间的剧无时无刻不在上演,任谁也无力改变。可心的救赎之路在哪儿呢?——纯粹世界里的诘问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倒在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米兰·昆德拉在他充满哲理的小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开篇第二小节中就抛给读者一个同样沉重的问题,这样赤裸裸的诘问顿时让我无处可逃。在我看来,米兰·昆德拉所写的世界不是构建于生活之上,而是来自生命本身的诘问。而此刻,在这个由作者构建的纯粹的世界,我可以任由我的灵魂从这繁密物质世界里抽离,剥开尘世的一件件外衣,去感受体验这里纯粹的爱与痛,苦于泪,轻与重。

“人生的悲剧总可以用沉重来比喻。人常说重担落在我们的肩上。我们肩负着这个重担,承受得起或是承受不起。我们与之反抗,不是输就是赢。可说到底萨比娜身上发生过什么事?什么也没发生。她离开了一个男人,因为她想离开他。在那之后,他有没有再追她?有没有试图报复?没有。她的悲剧不是因为重,而是在于轻。压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压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句话深深地刺痛着我的趋于麻木的心。我清楚地看到,曾经的那么多日日夜夜的迷茫与麻木,痛苦和孤独,绝望和无助,不是因为生命中的负担,而是因为灵魂缺少生命中本应承受的重,使得灵魂太轻,身体太重,身体与灵魂无法完美的融合,无法真正的全身心的去感知生命,享受生命。

12、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读书心得

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其最受欢迎的作品。作为一部小说,其主体讲述了几对男女间的故事。然而精彩并不在于此,故事中不断地穿插有富于哲学意味的话,而其哲学精神更是贯穿于作品全部,为作品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大抵也是这部作品广受好评的原因之一。

“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象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依,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它象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某次战争,某次未能改变世界命运的战争,哪伯有十万黑人在残酷的磨难中灭绝,我们也无须对此过分在意。”

小说的开头,并不急于为读者描绘出一幅场景,接着引出主人公的出现,而是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令尼采和哲学家们感到困惘的概念——众劫回归。“想想我们经历过的事情吧,想想它们重演如昨,甚至重演本身无休无止地重演下去!这癫狂的幻念意味着什么?”

而实际上“众劫回归”只是一种想象。如果它真的存在,在作者看来,那“原罪说”无疑会使人人的生命变得无比沉重:耶稣不断地被钉在十字架上,不断地为我们受苦,而我们也因于此背负着更大的罪恶。说起来,这很容易让人想到古希腊罗马神话故事中的普罗米修斯,这位创造出人类,教人类盖房子,教人类观察日月星辰,分辨四季计算时间,教人类饲养牲畜来为自己服务,更为人类带来火种的神,却因自己对人类的好惹怒了宙斯,被宙斯派人押到中亚细亚斯库提亚荒山野岭,用永远不能开启的铁链锁在高加索山岩的峭壁上。宙斯还派了一只鹰不断地叼食普罗米修斯的肝脏,又让他的肝脏不断地愈合。这便可以说是对“众劫回归”的最早的想象。由此看来,“众劫回归的确是沉重的.。

正因为“众劫回归”的不存在,我们才能试图用我们只出现一次的生命作为辉煌与之抗衡。

也正是因为“众劫回归”的不存在,一切事物只是一次性的,瞬时的,我们才会更易于被其缓解环境所麻痹,我们生命中曾经犯下的罪恶,都被我们预先的原谅了。

那么,选择轻,还是重呢?主人公托马斯成为这一问题的代询者。

离异的托马斯是一名外科医生,个人生活放荡不羁,与多个女人保持着“性友谊”的关系。直到特丽莎出现,事态才有所变化。这个既非妻子,也不是情人的女人,在托马斯看来只不过是“被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筐里的孩子,顺水漂来他的床榻之岸。”然而这个女人却让他迷茫,迷茫着是要继续“努力创造着一种没有任何女人提着箱子走进来的生活”还是与之结合。

选择前者,就选择了轻,也选择了托马斯可以自视为辉煌的东西;而选择后者,则意味着他要和特丽莎在一起过一辈子,日子就将不断地重复,无疑,这一选择将是重的。

托马斯也试图挣脱那日益附于他身上的沉重。在娶了特丽莎之后(虽然是为了减轻她的痛苦才结婚的),托马斯还是出轨了。七年之后特丽莎的出走,将托马斯重新置于自由,让他再一次感受到生命之轻。可是,随之而来的沉重却将他击垮,他已经学会感受他人的痛苦,他终于明白,他再也无法回到从前虚无缥缈的生命了。而另一方面,特丽莎也不想给托马斯施加过多的负担,她明白托马斯要真的对她不忠的话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当这一切真实发生的时候,特丽莎才发现,她没有足够的勇气来面对这个世界。于是她也尝试着走向轻,去背叛托马斯,但实际这却让她背负上更为沉重的负担。特丽莎太过认真,认真是她的行为方式,这也让她最终失败,只能选择永远的重。

当我们试图用人生的全部辉煌,即所谓的轻去抗衡重的时候,我们真的能够成功吗?

肉体与灵魂,是人类以存在的两种基本形式。人类总是理想化地希望自己的灵肉统一,以把握一个更为真实可感的自我,然而,昆德拉却以一个特定的性爱情境,揭示出灵与肉的分离,使人类再次陷入对自我的无把握中。

在托马斯看来,灵与肉是可以割离的。在发明“性友谊”之初,托马斯就告诉情人们,唯一能使双方快乐的关系与多愁善感无缘,双方都不要对对方的生活和自由有什么要求。()最后他还得出结论,同女人爱爱和同女人睡觉是两种互不相关的感情,岂止不同,简直对立。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即对无数女人的激望),却会引起同眠共寝的欲求(只限于对一个女人的欲求)。

而特丽莎则追求灵与肉的统一,她无法忍受丈夫的不忠,这让她陷入了永久的痛苦,直至死才得以解脱。托马斯和特丽莎之间的冲突,至少存在灵与肉的冲突。那么,是选择灵,还是肉呢?

何所谓媚俗?小说中《伟大的进军》就是专门讨论媚俗的。它首先从“粪便”开始,并列举了斯大林之子雅可夫的例子。在作者看来,德国长官拒绝讨论粪便的问题本身就是一种媚俗。媚俗是人类生存的基本场景,而试图去躲避它仅因为它带有被人赋予的并不光彩的成分是极其不正确的。

那么能否理解特丽莎的行为也是一种媚俗呢?特丽莎不喜欢母亲在家中光着身子走来走去,也不喜欢自己在洗澡的时候继父突然闯进浴室来,这在她成年后也留下了很深的阴影。有一次她拿着自己的摄影作品去投稿的时候,另一个妇女也是拿着一堆裸体人像的照片。或许昆德拉是借这个妇女之口对特丽莎进行讽刺,她说:“裸体可没有错。”“这些都是正常的。一切正常的东西都是美的。”

按照这样的逻辑,我想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不能理解,因为如此来讲,我们自己也是媚俗的了。然而我们真是媚俗的吗?还是我们怯于承认罢了。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个书名,英文版是“TheUnbearableLightnessofBeing”,有人对“Being”这个词也生发出疑问,因为作为“存在”,“Being”这个词完全可以替换成“Existence”、“Life”等,但作者终究没有那样做。这或许也是受到《哈姆雷特》的影响,在这里,“Being”已经不单单是指活着,而是针对生活中生发出的各种问题作出的抉择。

有人说,看米兰昆德拉的作品,里面的细节都是精心铺设的。我留意到,托马斯为了给特丽莎解闷,特意给她找了只小狗卡列宁解闷。陪伴了特丽莎十年的卡列宁,最终也将离她而去,只是,看似还可以守在主人身边更长的日子,却因为癌症让卡列宁不得不和特丽莎提前说再见。

在卡列宁弥留于这个世界之际,特丽莎和托马斯都在犹豫要不要对它施行安乐死。如果狗也能听懂人的话,能有自己的思想的话,将这一抉择交给它,恐怕就不会让特丽莎和托马斯为难。可是这一切只是想象,卡列宁是否要早一点离开,主动权不在它本身,而在于托马斯和特丽莎。出于私心,特丽莎必然是希望卡列宁能多陪伴她一些时日的,可是对受病魔折磨着的卡列宁而言,早一点死去或许是一种解脱。最后托马斯,打破了这种僵化不愿改变的局面,他到底还是为卡列宁施行了安乐死。

昆德拉对这一部分的描写也是十分细致的,仿佛是为了更好的让读者感受到特丽莎与托马斯的为难。这并非是“非如此不可”,所以究竟选择轻或重,灵或肉,政治还是媚俗,存在还是灭亡,beingornottobeing,昆德拉到了最后也没有明确表示该怎样做。虽然如此,倒也不是无迹可寻,或许小说是为我们暗示了究竟该怎样选择的,只是这光芒过于幽暗,对于未来,还需要我们自己做出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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